並不是要去做困難的事。但也沒有充足的理由去--基於某種對於自己懶惰的寬容性--只做簡單的事情。我們要做的事情是介於其中間的事情,或者,更準確地說,一件事情困不困難不該是我們做不做這件事的理由,但卻也絕不是我們不需要考慮的事。
人必須要一直去行為。
這意味著,我們不僅僅要去設想那些可能被行使的行為的結果以及我們對那些行為是否「好」的看法。還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去考察那些行為的可行度並對最終的實踐做出抉擇。在這個時候,一件事情困難與否便以一種積極的角色進入了我們考慮的視野:
我們必須在種種「邏輯上可能」的事情裏頭,去找尋出那些實踐上可能的,去找出那些能將我們與我們所在的環境在這個關節處焊接在一起的溫度與材質。以此去求出「得以被行使的事」與「能設想的良善之事」在坐標軸上值最高的那個交點。
它會如同盛滿杯子上的水滴在考慮它是否溢出杯子時所求出的那個最大值與最小值問題的解答,成為一個你做為你而能夠被整理出來的自然規律中的一個個例,令人意外而不意外的,那同時也是至高善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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