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柏格森哲學論綿延中的空間與建築

Kuan Ju Lee
發佈於哲學 個房間
2024/03/14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銘傳建築褚瑞基老師的線上開放式課程〈現代建築史 2-9 柯比意以及新理想主義〉時間1:00:11簡報出現柏格森的《物質與記憶》與德勒茲的《柏格森主義》

銘傳建築褚瑞基老師的線上開放式課程〈現代建築史 2-9 柯比意以及新理想主義〉時間1:00:11簡報出現柏格森的《物質與記憶》與德勒茲的《柏格森主義》



  褚老師:「這個東西長這個樣子,其實就是來自這樣子的過程,變成記憶的一部份,在我們的memory裡面,這個太難你們不用懂,但是有一件事情很重要,直覺intuition。第二個,直覺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直覺是duration,是一個長時間持續延移的訓練過程。所以,你們現在是在訓練的前緣,你們剛踏進來,所以其實要讓自己學很多東西,然後放在腦袋裡面,沉澱沉澱沉澱,然後有一天就會變成直覺了,非常重要。」


  筆者在閱聽開放式課程中,看到簡報出現柏格森的《物質與記憶》與德勒茲的《柏格森主義》時,先是眼睛為之一亮,但在聽完褚老師的說明後,有許多問題:


  褚老師有閱讀過該兩本書嗎?若無,為何會出現在建築史的課程?是褚老師的老師認為柏格森很重要,還是褚老師認為柏格森很重要?既然都放了,就表示很重要,若認為很重要,為何又覺得學生不必懂?又隨口說了兩個專有名詞,直觀(習慣翻成直觀而非直覺)與綿延(duration),並認為直觀是綿延。直觀當然不是綿延(是的話還需要分兩個專有名詞嗎)。又何謂「延移」?該兩本書從未出現過這個詞。另柏格森認為記憶儲存在記憶自身,而非大腦,「放在腦袋裡面」也是錯的。從褚老師的推論,可以知道其認為直覺是後天訓練的。然而,若直觀是綿延,綿延亦是後天訓練的嗎?


  關於何謂直觀?何謂綿延?何謂直觀與綿延的關係,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筆者拙著〈從《柏格森思想中的直觀與進化》談直觀作為一種方法〉與〈從《柏格森主義》談如何在綿延中創造進化〉兩文(詳下連結)。本文並非想談論建築教育不探究理論的現況(之前談過很多了),而是試圖透過柏格森哲學,論述何謂綿延下的空間與建築?何謂建築的精確性?


  首先,柏格森在《思想與運動》中認為,「哲學最缺乏的就是精確性」。因為傳統哲學皆是從智能(intelligence)出發,而未考慮綿延、未在綿延中思考哲學。而建築亦是同智能出發 (設計概念、技術等),那麼,何謂綿延下的空間與建築?如何在綿延中思考空間與建築?在前一篇〈從《柏格森主義》談如何在綿延中創造進化〉中提到,時間與空間的關係是,知覺、運動、擴延先於空間。透過身體運動過程所產生的知覺,空間才被鋪陳出來的。然而,這與我們一般所認知先有建築(柱、梁、牆、板、屋頂等)才有空間(客廳、臥室、廚房、廁所等)極為不同。柏格森認為此種「空間依賴建築」便是幻覺(illusion)的來源。


  接著,何謂擴延?何謂空間?關於空間的認知,我們有兩種錯誤的幻覺,即1.預設空間一開始就存在。2.空間是可分的運動,故認為擴延也是可分的。一般我們認為擴延=空間,那是因為看不到時間,故只能透過空間掌握時間,認為時間是空間的一個維度、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觀念論與實在論亦預設了空間(媒介)一開始就存在,導致我們錯誤的從空間的角度出發。柏格森則認為擴延先於空間,因為擴延是一種運動;在記憶、意識、知覺等虛擬的運動中沒有擴延,而是現在的真實運動、感覺-運動(sensori-motor)才佔據了空間、產生擴延。故每一個運動、擴延都描述、佔據了一個空間。


  另一個錯誤的幻覺則是認為空間在無限的量上是可分的,故在此中運動的物體,都可在空間中的每一點停止、區分。然而,空間可疊加(空間、空氣中的分子相互作用),時間卻是不可疊加的,前面的時間不會因為後面的時間出現而消失。故時間綿延(虛擬的複多性)中的運動、擴延是連續的、不可區分、不可計算的,運動與擴延的物質(綿延最收縮的程度)具有在感知的不可分割性。


  爰此,知覺、運動、擴延是建立在綿延,而非空間。空間亦是建立在綿延中運動、擴延的物質上,而非綿延建立在空間上。綿延的空間,是未有物質的空間,是一個精神示意圖(diagram),並無限開放著。


  綜上,在知覺、運動、擴延先於空間、綿延下的空間,何謂建築的精確性?何謂創造進化的建築?建築的精確性,不是一般我們認為的按圖施作,因為就算按圖施作,現況與圖說還是會有誤差(好一點的數量誤差在5%內不必辦理變更設計)。建築的精確不再於智能上的精確,而是直觀上的精確;若從智能出發,從存有或秩序出發,是無法處理變化(becoming)與運動(movement)的關係的。那麼,何謂直觀(跳耀的、不連續的、非邏輯的、變化的、重複(差異)、原創性、不可預測性的、否定的、行動的、不形成內容、擺脫內容的)的建築?直觀下的建築是從綿延出發的建築,而非從空間出發的建築。建築運動,不是規劃、設計、施工、監造、監工、使用、拆除、再利用等之餘建築的運動,而是身為人、具有生命、自由的人,在綿延中不斷變化的運動。如此,建築成為不可分的感知的物質,而非空間上可分的物質。建築不只是智能下的技術,更是建築實現後,透過直觀,在人們走進建築、使用建築、感受建築時,持續的創造進化。

20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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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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