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所處的環境會影響個人的行為展陳、表示與思想的路徑狀況
由內而外或由外而內的影響心境、心性以及身心靈狀態
但這種洗染式的影響強烈與否
都還是得端看個人的精神態勢與意識認知情況
再來當作依據判斷
沒有絕對正確的標準或任何相關單一絕對的方式
能有系統的評量一個人在若干時刻階段顯現、呈表出什麼樣的形貌樣態
因為一切都是非常不穩定、可變動靈活、具有彈性、甚至不可考的
每個人在每個時期所持有的想法、概念、感受、情緒都會不相同
甚至連自己有時候都不知道現在自我的感受與想法為何
有點抽離自自體的靈魂之外
將自己他者化、沒有活在自己的世界
由於在外界所營造的環境、社會與空間當中
忘記了自己還有意識
還能夠自我覺察
進而喪失了一些感受自己的感受的能力與層次
其實就極為可惜
但這也不那麼可惜
因為人們本來就是矛盾、互相牴觸的
也許在別人看來很可惜的事物
自己就不會這麼認為
甚至還會覺得非常值得、有意義與價值
因為世間上任何一件事物都沒有所謂的對錯與好壞之分
再者
將自己公共化、不那麼在乎或審視自己的心思、思緒
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誰說一定要時時刻刻非常self aware
並且竭盡心力地在每分每秒皆專心的只看自己的感受與想法
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當中
因為我們人類本來就是集體共同的社會生物
是一個聚集在一起多數決的大熔爐
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活型態與方式
但追根究柢到頭來都還是得要服膺、融入這個社會所制定的無形規範或限制框束
雖然有些人遵守得很不情願、非常勉強的勾到邊而已
但每個人多多少少都必須做出基本的行為與思想
以符合作為人的本性要求
甚至有時候是滿足自己的需求
也就是在盤查、觀測、剖析自我
以及活在外界的世界中、不去刻意了解自己的感受
這兩者之間做平衡、擺盪
也許每個人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完美的平衡、比例占各50%
但是如果從更深一層的角度來看
也許這兩者根本就不是兩個極端
在光譜中一個站左邊、一個站右邊的存在形式
而是兩者不相關、也互相彼此不衝突的事物
可以同時操使運用
也可以全部摒喪、拋除
不會因為追求了這個而就失去或降低、減弱了那個
也不像許多運動項目一樣
一旦就沒接觸、訓練
就會顯得生疏、陌生、提不起勁、無法上手
只要你操持了、接觸過、有做過了
就算經歷過一段長時間都沒有再次碰到
如果想要持有這種狀態還是可以重新來過
並且很快就能夠上手
沒有箝制阻礙
因此兩者是可以兼得的
但我不是在這裡呼籲每個人都一定要兩種都達到非常高的分數、完美的地步境界
這樣才是叫做「好」
才有資格成為一個「全人」、完整的人
在這個社會上生存
因為除了這個世界上沒有好壞的絕然二分標準之外
更重要關鍵的因素是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追求與所想要的存在模式
根本沒有人規定一定要兩者正中間、或兩種兼具才叫做好、才有資格稱作好
好不好是自己訂定、任人詮釋解讀的形容詞與人造產物
一切都是由主觀意識出發
只要說得通、有這份感受
並且能問心無愧、沒有後悔的心態
自己講什麼、認為什麼
那都是對的、都是好的
但這似乎有些偏離傳統主義的道德倫理觀
畢竟如果真的是如此的概念觀點
每個人所認為的好都是好
每個人認為的壞都是壞
那麼好與壞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目的與標準
甚至連既定共同的想像都沒有了
因為每個人所認為的好與壞都不一樣、因人而異
甚至有些所謂的法律違反者(罪犯、犯罪者)他們所認為的好事根本就不是名義上的「好」
會不會產生許多弊端與問題仍然值得討論、深究與探悉
而我相信只要這個社會上還有法律存在
保有最基本的底線
先將人的行為框束在一套有邏輯系統的範疇之內
只要不跑出那個範圍、出格、偏離最基本那寬闊、寬鬆的軌道
也就是法律條文的規制
那麼每個人說什麼、做什麼
都是可行的
只要不違反法律
而這才是自由的定義、體現與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