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961條(占有輔助人之自力救濟)(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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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十章 占有(§940~966)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1條(占有輔助人之自力救濟)(18.11.30制定公布)

依第九百四十二條所定對於物有管領力之人,亦得行使前條所定占有人之權利。

理由:

謹按僱用人、學徒等,或基於其他類似關係之人,對於物有管領力者,亦應使其得行使前條所定占有人之權利。否則於保護占有人之道,仍未完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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