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造與心智的成長》第二章中,Lowenfeld討論在學校環境中「創造活動」的意義。Lowenfeld認為藝術在國小教室的功能包含自我表達與自我調整。所謂的自我表達,重要的是兒童如何表現自己的想法,因此教師應看重「how」而不是「what」。而自我調整則指涉兒童在繪畫過程中,能恣意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情緒、表露自我,進而從中獲得成就感。反之,兒童則會因為沮喪等負面情緒,讓繪畫行為停滯,亦不再樂意於自我表現。
Lowenfeld非常反對藝術創作僅只是模仿與討好大人的活動,他批判許多練習本與著色畫匡限兒童的創作自由,他認為大量的給予缺乏彈性與創意的練習後,會抹滅兒童的創造力,使兒童依賴成性。他反駁認為著色畫能讓兒童學習規範與紀律的想法,他提出兒童可以在自由創作中練習如何提高自己的技巧與紀律的想法。另一方面,兒童在創作過程中,必須活動身體、透過身體的動作創造及表達出自己的情緒與想法,由此,他提出當生理年齡與心理年齡出現差距時,即形成了以創造活動治療心理問題的方法。
在此,我先不對藝術的療癒性、治療性贅述和討論,我更想討論與分享的是Lowenfeld指出藝術創作中較常出現的經驗類型包含「感情經驗」、「認知經驗」、「知覺經驗」與「美感經驗」,而創作的過程,即是不斷統整這些經驗的過程,由於這些統整的歷程,不僅讓學習、自我認識發生,更能讓人培養良好的生活適應能力。
接著,他開始討論評量的意義與向度。要注意的是,Lowenfeld不斷強調評量的重點應放在「過程」,而非成品的優劣,同時,他提醒成人,一切帶有評價的語言或行為,都會影響兒童的創作行為。換句話說,評量的目的是為了更加了解兒童的發展與了解兒童的途徑,而不是評價作品的形式。
我覺得這一章我個人覺得最重要也最必須應讀的在於Lowenfeld討論如何在不同向度評量兒童的創作,這包含「感情」、「認知」、「生理」、「知覺」、「社會」、「美感」與「創造性」。
總體而言,在第二章中,Lowenfeld定位藝術教育的意義在於透過創作歷程,讓兒童能自我認識、自我調節並且藉由具統整意義的藝術創作活動。此外,由於是討論學校中的藝術教育,因此不免提到了評量的部分,我認為非常重要的提醒即是無論何種評價,都會影響兒童,因此我們應該看待兒童的畫作為認識兒童、作為發展參考的依據,而不是以美學標準評判畫作優劣。同時,Lowenfeld在評量時提到對於兒童發展上而言,藝術的意義,事實上也跟當代認知神經科學的研究有些呼應呢,也許日後可以再多多深耕這段內容。
參考資料:Lowenfeld, V., & Brittain, W. L. (1987). Creative and Mental Growth (8th ed.). Pea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