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一畢業後,就馬不停蹄投入職場,過程完全沒有給自己放鬆的空檔,是連一天的休假也沒有。感覺人生已經為了學位停滯了三年,急需收入來證明自己也能過著這社會所期待「正常的」生活。但大概只開工了兩天或三天,我就已經開始對一切感到厭倦,甚至將想像的場景拉到遙遠以後,焦躁著什麼時候能脫離現狀。工作之後什麼關於自己的事都幾乎放手了,過著一個毫無產值的九月,難道這就是選擇工作必然的取捨嗎?
這時,《終結職業倦怠》進入我眼中,我因而建立與它的連結,想知道拿著一份有終身職的大學教授在不虞匱乏後半人生的情況下,為什麽對擁有這份工作感到疲乏,還是說正因為終身職,才會讓人對這份工作提不起興致。
關於何謂「職業倦怠」,Jonathan認為在他撰寫這本書之前並沒有很嚴謹的討論。它就是個普遍通用的詞彙,但如何定義,如何指認什麼心理狀態或是外顯病徵才算職業倦怠,都沒有明確的解釋。這是件很嚴重的事嗎?Jonathan指出,這會形塑成一種時代文化的趨勢,並為可以大有為製造商機的市場服務,更強化職業倦怠帶的想像,實際上真正落入倦怠困境的人無法有效取得幫助。也就是說,為了不讓自己陷入職業倦怠,或試圖想要減輕職業倦怠的人,會為了追求市場灌輸消弭職業倦怠的服務或產品,更為努力勞動,受制於資本主義的宰割下,將勞動至於休憩之前,空追著社會塑造想像的職業倦怠,真正使身體一腳落入感受上的倦怠。
在我看來,一如以往眾多討論工作價值的論述中,Jonathan並不偏離這些說法,認為人們必須在工作過程中從無用中找到有用,辨識自己所做的是否為「狗屁工作」是重要的第一步。存在於人心中的無用感在他看來,是毫無危機感的慢速侵蝕,對於除了報酬以外的成就感取得期待值低落,甚而延伸憤世嫉俗的心態。對我來說,經手事務算不算狗屁工作,也一度成為我之所以焦慮而產生疑似倦怠感的原因之一。對自己的人生還抱持應該有所作為的想像,縱使明白職場經驗需要依靠時間累積,才能夠往獨當一面的方向前進,便會希望這段耕耘的過程可以再加速、避免無謂。整個人就處在這種缺乏肯定及自我定義的無力感,加上瑣碎業務疊加而成的高張力環境,興許也是多數人的從業心境。
Jonathan在為了討論職業倦怠從何而來,他從(第二章)兩千年為起始點爬梳討論這串詞彙的文章、報導、研究,更在第三章提出以光譜式定義不同程度的職業倦怠對工作的態度變化。此處他使用Maslach與另一名共同作者(p.132)針對三種面向得到的分數總和,表現出的五種形象來歸納職業倦怠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五種序位分別是「身心枯竭」、「憤世忌俗」、「受毫無效能所困」,或是三種面向的影響程度皆小,抑或是三種中僅有一種單一面向分數高。這些面向會如何取得分數,往往不是靠意志就能決定。為自己評分的話,我想是落在明顯憤世忌俗而倒置的工作倦怠。但這個量表不能完全解釋現實狀況是不是就是如此感受,作為一個參考的組合,倒是能夠描述在同一個工作處境中,最後可能會變成什麽模樣。
實際上,在還未感受職業倦怠,生理先亮紅燈時,我就開始有意識參考友人的話,休假的行程也必須把放假當成一項待完成的任務。書中提到:「工作的人性意義,不僅是作為生物上存活的手段,也是作為自我的給予者和超越者,作為人類身份和人類發展的開創者。」(p.207)更多應該要注重的是後面的效果,我們透過勞動,創造出什麼,建構我們之所以活著留給世界的影響,也是我們存在的意義。然而鼓勵勞動與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讓人們目光只能侷限在前面的目標,必須存活,甚至追求讓生活條件提高的未來。
假使許多打著放鬆口號的商品、活動設計是為了保證工作產能維持下去,那麼那只是生產的一個環節,Jonathan認為不算真的為休息而設計,是讓人維持工作狀態的假象。關於這點我也很認同,計我的假日工作時間是表定十點半到晚上十點,中間會有中午跟晚上一小時及一小時半的休息,雖然就結果來看只工作八個小時,實際上整天都被綁在工作場所,晚上比較長的工作時間能夠小憩一回,醒來之後也沒有真正解決疲勞的感覺,隨時要馬上轉為工作模式。乍似給你合法的工作時數,實則上生理告訴你你仍在持續勞動中。如果長時間待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累積職業倦怠不失為一種可能。
到底工作意義之於每個人是什麼各有答案,我自己就很明白如果優渥的條件與適合的環境要擇一,現階段需要更多成就感與資歷的情況下,那麼就能退而求其次接受沒那麼好的工作待遇。無奈的是,台灣職場的慣老闆文化橫行,勞工想要改善勞動環境彷彿都淪為期盼,但那明明是理所當然可以主張的。能不能從工作中取得成就,會直接影響工作帶來的倦怠程度,但會不會我們的成就感打從一開始就不是從工作中取得呢?Jonathan下了非常爽快的結語,指認出,能夠克服工作的人往往無法在體制中找出之所以崩潰解決方式,他們行動的基礎壓根兒不是與工作的謊言共舞,更是著重於人的自尊及同理之心,原本的工作遲早會透過機器人取代之,既然如此,人本來就不需要工作。聽起來非常爽快,但現實呢?
我們依然得無力地與職業倦怠抗衡之,然後拿賺到的錢去修補工作受損的地方,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