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經文:馬太福音5章43-48節「「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我的領悟:本章是馬太福音論八福的章節,但是我實在功力不夠無法討論八福,便來討論本章最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的段落。老實說,以前的我是比較可以接受舊約中所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利未記24:20),人家怎麼對我,我就還以顏色。然而新約中對信徒似乎要求得更多:「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我想這實在是太難了,仇敵,我對他恨的牙癢癢的,只差沒有對他加倍奉還,哪有可能「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然而後面一句:「上帝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便讓我什麼話都說不出來了。是啊,上帝對我施恩惠,也對我的仇敵施恩惠,設想有以下幾個狀況,情況1:若我的仇敵真的做了什麼壞事,自有上帝會懲罰他,用不著我動手;情況2:若我的仇敵真的做了什麼壞事,也許上帝對他施恩惠,可以把他從罪惡中挽救回來,讓他悔改;情況3:我與仇敵交惡,可是我並不了解這件單純的交惡事件在上帝的大計畫中佔了什麼樣的位置,我還是不宜妄作評斷指責他人的不是,還是留待時間的發展,等候看清楚事情的全貌;情況4:上主這麼愛這世上所有的人,甚至捨命做了所有人的挽回祭,就算有人得罪我,我是否可以同情那人的處境,將那人交在上帝的手中,祈求他能夠回轉成為上主的孩子?當想到這些的可能性,愛仇敵變得不那麼難了,但我的作法是:我會到上主面前訴說我的委屈,也求主加給我力量讓我能愛我的仇敵,為我的仇敵禱告,然後把這整個事件交在上主的手中,懇求祂的旨意成全、祂的榮耀成就在地上。禱告結束後,不僅自己心裡的恨意都消散了,也有自上主而來的慈愛會充滿在心裡。這個做法可應用在家人吵架、情侶吵架、鄰居吵架,都能讓您們愈吵愈和氣,您的心胸也愈發寬廣歐!
禱告:親愛主,謝謝祢的愛,謝謝祢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我們各人真是偏行己路,虧缺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可是就是我們在與人交惡的狀態下,祢仍然呼召我們去為我們的仇敵禱告,讓我們能夠將上帝的愛傳揚出去,讓更多的人可以認識祢,成為祢的兒女。我們都是短視的,只看見眼前的利益,可是透過我們為仇敵禱告,我們似乎將自己與他人的交惡事件帶入上主祢那國度的心意中,這是何等奇妙,又是讓我們經歷何等恩典的大事啊!盼望我將我每天所碰到的人事物都帶到我睡前的禱告中,期待祢祝福這裏面的所有人,讓他們得以經歷祢奇妙的恩典與慈愛!感謝禱告是奉耶穌基督之名所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