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外遇還拿錢給小狼狗花?老公少做「這點」!婚姻財產被小王白嫖。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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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破裂,配偶還拿婚姻財產去養第三者,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提告侵害配偶權自然是必備的選項,因為最後是可以選擇原諒配偶,只告第三者,讓他吐出更多錢賠償你的損失。不過並非每次提告都能順利,有時候也可能告了卻發現,第三者並不知道對方已婚,因此免於賠償,這時候還有辦法嗎?

有的!馬上教你怎麼做,但首先我們談談侵害配偶權

 

用提告侵害配偶權的方法討回損失

其實只要您有對方外遇的證據,並且數量累積到對方難以反駁,基本上至少都有幾萬元保底,而如果有通姦的直接證據,通常也很高機率能拿到30萬左右的賠償,前提是雙方都有一般大眾程度的收入,而對方送給第三者的禮物,湊一湊應該也很少會超過這些數字。

當然有些人會質疑,如果不止一次送名牌包、甚至送車的話怎麼辦?基本上如果對方社經地位高的才有辦法這樣送,而對於社經地位較高的人,賠償金額自然有可能會被拉高,畢竟經濟能力也是法官考慮的賠償範圍

所以萬一第三者經濟實力不足,恐怕還是得將配偶列入被告,讓配偶賠償你外遇的精神損失,比較有可能達到這效果。

 

除了侵害配偶權還能告什麼?

根據民法第1020-1條規定,如果對方贈與的財產,會明顯使夫妻未來分配財產權益受到損失,就可以向法院主張「請求返還」這些財產,這些財產通常都是名牌包、車輛、房子、大筆現金等等。

但是要怎麼知道配偶送了什麼?您可以依據民法第1022條規定,請法院要求對方主動報告配偶的婚後財產狀況,讓法院強迫對方報告戶頭內的金錢流向。

當然如果對方故意用「買賣」的手法送錢給第三者,包裝「贈與」的事實,法院也不是笨蛋,像這種十幾萬跟對方買一台手機、幾萬塊把轎車賣給第三者的行為,這些不合理的資金流向自然也可以主張討回

 

我可以兩個都一起告嗎?

您當然可以主張「侵害配偶權」跟「請求返還權」,這兩者是不衝突的,但相對的,蒐證過程就會格外辛苦,因為兩個的證據不一定會重疊,你兩種證據都要蒐集,還要針對不同項目都要提告跟各種訴訟準備,這真的會非常累。

當然這並不是勸你不要告,而是建議先斟酌有哪些證據、有多少時間,就告哪些項目,如果都要告,就真的會很需要時間跟強大的精神力,或是要有足夠的預算請律師代理協助,才能減輕大量的壓力,所以會建議您先斟酌自己想討回什麼,或是可以聯繫我們,先免費諮詢了解怎麼做對您最好,再來決定要從哪一步開始。

 

如果懷疑自己的權益被侵害,或是想討回配偶送給小三的禮物,您可以免費諮詢翊宸國際法律事務所,讓我們為您評估案件的可能性和勝算,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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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決定離婚,監護權的安排會變得很重要。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可以協商並決定由哪一方來主要負責孩子的照顧,這是您可以「取消」監護權的方式,也就是將照顧孩子的責任從雙方轉交給其中一人。這必須經過雙方的同意,並且通常會在離婚協議中清楚寫明。
社工訪談不只是觀察你的說話內容,更會留意你是否對孩子的需求,有足夠的敏銳度與觀察力,比如孩子在玩耍時,你是否有時時刻刻注意他的安全,對於孩子的需求、想法、態度、習慣,有沒有足夠的了解,這是身為主要照顧者特別容易培養的優勢,也是臨時抱佛腳時演不出來的。
繼承系統表是一份涉及所有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財產分配的文件,對於進行遺產分配和稅務申報極為重要。法律上,這份表單是依照遺產繼承程序所需填寫的正式文件,因此若要進行合法的財產過戶或分配,繼承系統表必須填寫並提交,否則將無法完成遺產的合法分配。
在提告小三的過程中,證據的準備至關重要。首先,您需要證明配偶與第三者的行為超越了一般朋友交往的範圍。簡單來說,您需要提供具體的證據,證明兩人之間的曖昧或親密關係。例如,Line或其他通訊工具中的曖昧對話紀錄、牽手、擁抱、親吻的照片或影片,甚至是兩人進出汽車旅館、共同住宿的紀錄,都能作為有力證據。如果
在監護權的爭取上,法院同樣會檢視家長是否存在不適任的因素,例如家暴、酒癮、毒癮或不良生活習慣等。若家長的行為對孩子的安全或心理健康構成潛在威脅,縱使其他條件再好,法院很可能仍將監護權判給另一方。這些消極因素在法庭上可能成為關鍵,因為監護權不僅是照顧的責任,還代表孩子的安全保障,法官不會想承擔這種嚴重
支付命令簡單來說,是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種快速索償的法律手段。當一方債權人希望能迅速追討款項時,可以選擇申請支付命令,而非透過冗長的訴訟程序。支付命令的優勢在於它不需要開庭,法院會直接寄出命令,要求債務人支付欠款。若債務人沒有在指定時間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自動生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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