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而暫停工作,並無強制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休假」。不得
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請假處理,事後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或扣發全勤獎金、解雇等不利處分。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4條規定
不可以!!
天然災害發生時,雇主不得
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薪水計算方式,依當天是 工作日
還是 休息日
而有不同:
工作日
』:員工有上班就正常給薪,沒上班則可不支薪,對於有上班的員工,是否支付額外的工資,由各公司自行衡酌。休息日
』:雇主就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員工加班費。延長工時在兩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
以上;工時超過兩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
以上。【舉例】每小時工資180元,出勤8小時,計算方式如下:
180元*4/3*2小時 + 180元*5/3*6小時 = 2280元。
只要勞工的 『工作地
』、『 居住地
』、或是 『居住地到工作地
』中間所經過的地方,有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就可以選擇不出勤。
勞工如果因颱風天出勤受傷,也算職災之一,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得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要求雇主提供職災補償,以及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
除了看新聞媒體的報導以外,也可以善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看,就可以得知全台各縣市停班停課的最新狀態。
已約定居家工作
』,對其勞務的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仍因而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
,雇主仍不得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