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犯罪奪走親人的生命,留給被害家屬的除了無盡的哀痛,還有對司法是否能伸張正義的期盼。然而,在台灣現行的司法制度中,被害家屬的眼淚卻經常成為無法抹去的痛。特別是在近年實質廢死的推動下,這份痛楚更顯得無力與憤慨。
司法體系的問題不僅限於死刑存廢,更體現在法官對證據與案件的冷漠處理。被害家屬控訴,法官常選擇性忽視關鍵證據,甚至在判決書中不提及相關事實,讓家屬感到無比絕望。當家屬試圖透過評鑑程序尋求公正,卻發現這些程序往往只是形式化的過場,對法官的判決缺乏實質約束力。
這種司法不公不僅侵蝕了被害家屬的信任,也使得整體社會對法律的威信產生懷疑。從「恐龍法官」到「司法已死」,這些標籤反映了人民對現行制度的不滿與失望。被害家屬指出,法律應該是為了伸張正義而存在,但如今卻成為推卸責任與政治妥協的工具。
被害家屬的淚水不應該只被視為情緒的宣洩,而是司法改革的警鐘。他們的心聲告訴我們,沒有公平的司法程序,就沒有真正的正義。唯有回歸證據為本,摒除偏見,司法體系才能真正擁有讓人民信服的力量。被害者家屬的訴求值得被正視,他們的眼淚應該成為改變的起點,而非被遺忘的過去。
觀點:
加害者的人權受到層層的保護,乃至於死刑被重重限制了,而被害人的人權卻常被視而不見,每一個法律條文都在保護被告的權利,而被害人死了就沒有任何人權了?而被害者家屬在司法判決中被判了無期徒刑(正義伸張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