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曾在一堂課上跟老師說,我是一個在教育制度下各種鑽漏洞的學生。偏科嚴重,又總是做自己喜歡的事,讀喜歡的學科。其中鑽的一個漏洞,就是過去十二年國教時比賽加分的洞。我因為參加學生音樂比賽的個人賽得到名次,得以加分壓線進入所屬縣市的第一志願高中。所以如果沒有音樂,我就不會成為現在的我了吧?
今天的文獻來自一位教育背景的學者,是一篇研討會文章,作者用許多教育政治學的理論觀點來看學生音樂比賽爭議的因素。此文的音樂比賽指的是臺灣的「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文章最後得到五點結論,並根據McDonnell (2009)提出的政治反饋概念化模式作為結論架構,提到包括音樂比賽本身會受到的影響;音樂比賽制度結構的影響因素;不同角色看待音樂比賽的詮釋;音樂比賽參與團體對比賽產生排斥或面對的現象;音樂比賽趨於形式化的狀況。以下說明五點結論:

註:引自臺灣學生音樂比賽的教育政策反饋分析,阮孝齊,2015年4月,「音樂教學與演奏-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國立東華大學,頁13。
一、音樂比賽本身受到政治影響有限,但受到外部結構因素影響
音樂比賽被作為學校教育的延伸,希望主要達成「拔尖」與「推廣」的目的。作者整理,每年比賽的修正以領隊會議和相關會前會為主,非常封閉,外人難以瞭解其中決策過程。影響音樂比賽以申訴制度為主,壓力團體主要來自家長與學校人員,並可能會與政治人物合作。不過提出申訴的人員長久以來並沒有形成有完整組織的影響力量,所以影響力有限。而外部結構的影響來自社會與教育結構背景,如少子化之下學校為了搶學生,而把音樂比賽作為特色的現象;民國72年把直笛學習納入國小課綱,讓參與直笛比賽項目者變多;因升學主義與集體主義問題,而有比賽加分、集體的榮耀影響比賽。
二、制度結構受到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辦法以及外部誘因影響
主要影響學生音樂比賽制度的是比賽辦法。外部的誘因,來自如多元入學方案、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等辦法,尤其競賽加分,讓不少人投入學習或精進才藝,像我就是🤣比賽中的固定制度也帶來許多問題,如學生音樂比賽不須彈奏完整樂曲,因為演奏時間只有短短1-3分鐘左右,常帶來議論。
作者用McDonnell (2009)說明,政策特徵中政策的起源為上層菁英人士,政策目標主要針對社經背景較高的家長,政策牽涉法律與升學制度的改革,因此往往引發爭議。
三、詮釋效果上包含家長、學校行政、教師等不同角度
不同角色對學生音樂比賽有不同的看法,作者整理在音樂比賽的詮釋效果上,包括對於「升學主義下的加分項目、認同美育培養的價值內涵、學校課程多元化的象徵、符應國家發展的行政作業、課程延伸、正課妨礙」,如在美育培養價值上,有些位於社區資源比較不豐富地區的學校,參與比賽是為了文化刺激,讓發展中的小朋友能多看看不同的世界,覺得能有個名次就偷笑了。對於個人賽、團體賽、職題與合唱項目上,不同角色各有不同的詮釋效果,如下表。

註:引自臺灣學生音樂比賽的教育政策反饋分析,阮孝齊,2015年4月,「音樂教學與演奏-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國立東華大學,頁28。
四、利益動員上產生結合資源、消極排斥及符應行政規定的現象
面對學生音樂比賽,有些人會結合一切資源與力量大力投入;有些人則選擇淡化比賽的功能,或逃離比賽,追逐其他利益。就像作者連結McDonnell (2009)說不同政治聯盟可能提出誘因與資源 (Incentives and resources)、目標和策略(Targets and strategies),達政策中的自我利益。
如有些家長望子成龍成鳳,就會為了孩子參加的學校樂團、社團等成立後援會,形成社區或學校裡的特殊利益團體,這樣的利益團力更吸引一些家長幫孩子遷戶口,希望就讀該學校,得到利益。而有些頂尖音樂資優班的學校更是直接不參加學生音樂比賽了,轉而專注學生能力的培養。
五、政治效果上產生音樂比賽形式化的趨勢
在許多結構因素與影響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與拔尖的目的已逐漸淡化,越來越制式與形式化。作者提到Troman(1989)「在強調標準化測驗的情況下,花費昂貴的、質性論述的、緩慢的評量(assessment)不易被重視,反而大家更愛快速廉價、量化表面的測驗。」好比對於音樂比賽申訴的內容是時間長短、比賽項目數量、人數等可以量化的標準,但對於曲目內容的選擇、評審產生方式、比賽要展現的精神與文化認同等,都較沒有人討論之。
結語
這篇文獻雖然已經是十年前的文章了,不過似乎很多現象仍然存在,這邊僅簡短介紹它,若大家有興趣都可以去讀看看(可能要寫信跟作者索取,網路上目前找不到)。作者從他厚實的教育背景,來看音樂比賽的爭議與影響因素,很少人探討這類的議題,所以我覺得是一篇對音樂界來說非常珍貴的文獻。今天的文獻讓我想到,參加了幾次學生音樂比賽的我(四次,三次個人賽,一次團體賽),覺得比賽有奇怪的地方,但也幫助了我有更多學習的動力,其實是個不錯的東西。從小或許因為總在各種權力團體的邊陲,沒什麼背景,家長也對我沒什麼要求,所以我是看著他人追求名利的角色。有些家長的小孩會一群一群集結找名師學習各種學科或才藝,學校社團或樂團也總有幾位老師或家長所把持。我是一個從來沒有進去過那些權力團體家長的孩子,可能也因此,比個人賽的時候,可以比較自由,想學習的時候學習,也用自己喜歡的曲子比賽,但就是沒什麼資源,各種資本得靠自己蒐集。團體賽的時候,已經高中了,基本上是志在參加,好好享受即可。我沒自帶什麼資本,或許某部分也是一件幸運之事呢!想謝謝學音樂讓我有機會變成現在的自己。
下禮拜將由薩奇分享過往在恐怖研究室被PUA的故事,下週見,多蝦~
今日導讀文獻
阮孝齊(2015年4月)。臺灣學生音樂比賽的教育政策反饋分析。發表於2015年「音樂教學與演奏-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國立東華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