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者勿看:一場司法真相的揭露
在台灣這個自稱民主與法治的社會裡,法官應當是最無所畏懼、最正義凜然的角色。他們手握裁判之權,卻隱身於不透明的庭審機制與無從追責的制度中。他們擁有「自由心證」的審判權,卻經常做出與事實證據背道而馳的判決;而當社會試圖用「直播法庭」的方式進一步落實審判公開,他們卻異口同聲地表示反對。為什麼?怕的到底是誰?

【審判公開?是你以為的那樣嗎?】
台灣的司法制度聲稱「審判公開」,但真正的公開是什麼?只有判決書的「書面結果」?在這過程中,法官如何拒絕證據、如何壓制告訴人發言、如何默示接受被告虛構說詞、又如何捏造不曾發生的事實,都被深鎖在沒有錄影、沒有旁聽、沒有記錄的法庭內。這種審判公開,只是面子工程。而當人民提倡法庭直播,要求讓「審判過程」也如陽光般照進密室,法官群起反對,司法院更聲稱:「公播將妨害證人到庭意願」、「會訴諸輿論,危及公平審判」、「侵害參與者隱私」、「成本效益低」。但問題來了,真正害怕審判被看見的,真的是證人嗎?還是法官本身?
【荒謬判決比比皆是,卻無處問責】
你可以輕易地在公開的判決書中,看到明顯違反事實的推論:
- 法官認定「未主張即為默示同意」,用來迴避鑑定印章真偽;
- 拒絕原告要求鑑定,卻接受被告無證主張;
- 扭曲證詞、忽視證據,甚至重構原告動機與行為;
- 以拖延時間為由推論原告「其實沒異議」。
這不是單一案件的特例,而是司法實務中屢見不鮮的現象。可怕的是,這些都可能被「自由心證」合理化,被「審判獨立」遮掩。法官的名字在判決書中浮現,但他的所作所為,卻永遠隱身於沒有影像的審判室中。
【真正的公開,是全民的監督】
有人說:「我們已有旁聽、錄音與書面公開,為何還要直播?」但當你看到一場荒謬的判決,卻無從追查過程中法官如何篩選證據、如何引導問題、如何遮掩關鍵,你就知道——沒有「畫面」就沒有真相。
直播不是羞辱司法,而是拯救司法。當法官知道他們的每個決定、每句提問都會被記錄,審判過程才能回歸理性、秉持公平。直播是法治透明的催化劑,是人民最後的武器。
【司法不是法官的家產】
司法院說,法庭公播可能「侵犯參與者隱私」。但這種「參與者」到底是誰?是權力者還是受害人?真正的被害人,其實正是無法自證清白的民眾,是被錯誤判決壓垮的家庭,是在密室裡發生的黑箱審判。
法院不是法官的舞台,司法也不是司法人員的私人領域。當監督制度形同虛設,當評鑑制度只是形式,當人民連觀看一場審判的權利都被剝奪,我們要問:這樣的法官,還能稱之為正義的守門人嗎?
【從直播開始,推動人民司法】
我們要的不只是改革,而是徹底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而這一切,應從「審判全程直播」開始。
不是每一場直播都能讓人感到舒服,但正義從來不應該是舒適的。它是直視真相的勇氣,是願意攤開權力的決心。
這不是情緒,這是證據。這不是煽動,而是呼喚改革的吶喊。
你,敢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