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6由愛的四元素與馬斯洛需求階層論推演出愛的能力八階層
基於上述,我們可以肯定佛洛姆的愛之四元素與馬斯洛需求階層論之間的呼應。
馬斯洛認為前四階層的滿足之上便是他所研究的自我實現人格了。
而該自我實現人格內容又與佛洛姆的建設性人格有極大相關。差別是,到了生理、安全、歸屬與愛及尊重需求的實質滿足,早期的馬斯洛便認為是少有的自我實現人格了,但這卻是我們認為佛洛姆所言的建設性人格的起點。
後來晚期馬斯洛也提出僅僅健康型的自我實現人格,以及在更之上的超越型自我實現人格,足見佛洛姆所言的建設性人格與一般的自我實現人格絕非屬於同等性質的存在。
不過,若要說佛洛姆所言的建設性人格,便等同超越型自我實現人格的存在,依本研究的意見,是還不止的。
其根據是,關於弗洛姆愛之四元素的出現,據我們論述而來的內容,皆是馬斯洛需求階層論中各個需求滿足後方有初步展現的自覺需要。
若依2關於能力的概念來看,雖然愛之四元素已是被認同的人類潛能,但卻不是每一個人一出生都能夠擁有的能力;就算當事人原本真有那份本能在,但沒有經過環境與自己認同,不管是潛能、本能、還是可能,都是無法變成能力的。
但就算環境認同,自已卻不想認同該能力,當事人依然不會承認這是種能力,挺多認為是種可能。
故此來看,馬斯洛需求階層的每種需求得到實質滿足前,佛洛姆的愛之四元素僅止於人類可認識的潛能而已,若是由自己認知則是稱為可能;要在該階層的需求得到某種程度的實質滿足後,與該階層相關的元素內容才會在自己的意識空間中浮現目標需要,因而開始培養,直到該階層獲得實質滿足後,方能被自己認知為「自己有某種本能」。
換言之,生理需求所產出的「責任」、安全需求所產出的「瞭解」、歸屬與愛的需求產出的「照顧」、尊重需求產出的「尊重」,皆要等到該階層的需求得到實質滿足後,方能被自己認同為有此本能的存在。
但是,在大眾沒有認同前,這仍算不上是能力。
眾所皆知的,大家都有經驗,送自己禮物容易,送別人禮物就不是那麼容易投其所好了。
同是送禮這個能力(送禮是種能力的概念應該只有天生很會送禮的人會反對),送給自己與送給別人的成功率是相差很大的。
即使再怎麼會犒賞自己,每次都很愉快,但想要犒賞別人時,有時卻變成讓對方勉強接受且不歡而散的場面。
而送禮的能力與愛的能力一樣,都是有物件的,在本質上也都是種需要責任、瞭解、照顧與尊重的給予能力。
差別只是,送禮需要給對方那個瞬間的滿足,而愛則是那個令人滿足的送禮行為可以綿延不斷地流淌在兩人之間的日常生活中;也許不用充實滿漲的滿足,但卻是一種細細綿綿的感動。
故以此類推,愛的能力與送禮能力一樣,都是需要物件認同方能被稱的上是「有這份能力」。
因此,佛洛姆的愛之四元素的內容,若經自己認同,挺多是種本能,還要有大眾的認同,方能成為能力。
而這也顯示,愛之四元素由「無」到「有」,再由「有」到「成」,共有三個階段。
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與愛的需求、尊重需求的實質滿足,表示責任、瞭解、照顧、尊重四元素的內容,剛由「潛能」或「可能」提升至「本能」,但「能力」卻尚未得到完成。
所以,目前四個階層的實質滿足,僅是四元素的由「無」到「有」。
然而這也揭示,我們的研究中,若要將四元素的內容由「有」推至「成」,還有另四個階層的過程要走。
故此,我們的需求階層論並非六階層,而是八階層。
而佛洛姆所謂的建設性人格所具有的愛的能力,其實是一種八階層完成後,責任、瞭解、照顧、尊重都已成熟圓滿的人格狀態。
這便是我們所認為的「人之愛」的內容。
接著要繼續論述第五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