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類:建立在角色上的的行為
這一類的建議,背後的動機既非金錢、也非娛樂,而是更深層的——「立場問題」。
兩個人在吵架時,旁觀人覺得的對或錯多少都會受到自己比較喜歡誰的影響,而做出偏頗的判斷,而與正確的判斷差距之處,就是因為立場有所不同。
因為站在不同的立場,自然會向著自己陣營的人說話,就像在上面提到的看到作弊同學的例子,不一樣的陣營會給你的答案就不相同。
我想說說另一個在我身上的例子,這個例子裡我很碰巧的就是當事人,而且是站在不正確陣營的立場,去給對方建議的。
背景是我與我的好友跟他的女友算是朋友,他的女友發現他們的感情好像有問題,而我確實知道他出軌了。
女:「我好像發現我男朋友出軌了。因為他那天跟我說去夜市吃飯,但你看!」她給我了一張那天晚上的消費發票,是兩人份的麥當勞。
我:「會不會是帶客戶去吃飯?」噢!天啊這麼刺激的嗎?
你看連我都會忍不住期待有好戲可以看。
女:「帶客戶去吃飯會帶這個?」她又掏出了當天的另一張發票,上面商品只有一樣是令人無法不注意的岡本。
我:「那你怎麼想?」這都被發現,會不會太不小心了?
為了我的朋友好,放棄或離開不能從我這裡說出去。
女:「我很難過啊,但我想是不是我不夠了解他?不然…」嗯?這是天降機會嗎?
我:「確實有可能是,現在再開始重新了解他也不晚。」
我:「不過這麼早還下定論還太早了,這兩張發票不表示什麼。你如果沒有看到拆封的包裝袋,那就有可能是買起來備著用的,妳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開始懷疑,所以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出軌了?」
我一邊祈禱她別真的拿出拆封過的包裝袋,一邊飛快傳訊給朋友:趕緊買一樣的東西,放好備份。
——那一刻,我站在錯誤的一方,卻成功幫我朋友脫困。
這個案例裡朋友的女友犯了一個我們這裡提到的問題:找一個立場與自己不同的人詢問解方,並且在想法中自己幫男友找了出口”不夠了解他”,這句話就成了這死局的突破口。
也讓我找到破解的方法,先降低心中的猜想,之後再把模稜兩可的證據拿出來說明,顯現其中對我方有利的觀點後,再通知好友用真的有”備份”這件事證明它。
你可能會問:怎麼能這樣黑的說成白的?拜託,這都明擺著了。
沒錯,證據明顯,但我還是選擇了說另一套——因為我的立場不是中立的。她把選擇權交出來了,也把「怎麼解讀這件事」的眼睛交給了我。我只是站在自己的陣營,做了合情合理的事。
但她依然是我朋友,我也只能為了她的情緒裡不要充滿猜忌跟懷疑,而讓生活中的其他是一蹋糊塗,引導她看向事情的不同可能性,來降低負面情緒。
這個舉動的主因不會是因為”她的情緒”,主因一定是”他的感情”,在她把選擇權錯交的那一刻起,這件事主要獲得利益者就不再是她了,最後只能成為別人的墊腳石。
你以為在尋求解答,其實是在把劇情的主導權讓出去。
如果說換一個人,男方不是我的好友的話,我可能就會直接說「你在開玩笑嗎? 這種男人你還需要猶豫嗎?」這樣子公正無私的話,我大可以用她給我的選擇權一一剖析生活中其他可能的,但她沒看出來的細節。
不過也會有可能為了看另一齣戲,不分青紅皂白的就開始鼓吹分手。但今天主角是自己的朋友,那公正無私這件是肯定蕩然無存。
所以你有發現嗎?你找的人如果跟你問題核心的人物陣營是一樣的話,你根本不可能得到正確解法,甚至他帶你看事情的觀點也不會是正確的。
這跟把自己放在砧板上給人家切有甚麼區別?
在這類情境中,你只需要問自己一個問題:
這件事裡,我是主角,還是他才是?
如果你搞錯了立場,那麼無論你做什麼都是扯淡。
在第四章,我們討論了各種看似無害、實則暗藏風險的建議來源。要破解它們,唯一的解法,是在事前就認清一件事:最了解自己處境的,從來就只有你自己。
再聰明的人,都無法替你承擔錯誤後的代價;再善意的建議,也可能無法貼合你的真實需求。
所以,問題一旦出現,請記得——第一步不是尋找他人答案,而是靜下來問自己:「我真正要的是什麼?」
本章的三問,只是讓你在不得不尋求他人協助時,能保住主導權、避開歧途。
一旦你讓出選擇權,你就不再是主角,只能成為他人故事裡的配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