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於2025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與日俱增,老人福利機構的服務品質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通過,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從現行的等第制(甲、乙、丙、丁等)改為「合格/不合格」二元標準,與《長期照顧服務法》及《護理人員法》的評鑑機制接軌。此修法不僅回應長照體系一致性的需求,更旨在提升服務品質與公平性。本文將深度剖析修法內容,結合各黨團立場與社會脈絡,探討其意義與挑戰,並從促進長照品質與老人福祉的視角,評估其對台灣未來的影響。
修法背景與核心訴求
《老人福利法》旨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與尊嚴,第四十八條規範老人福利機構的違規處罰與評鑑制度。然而,現行以等第制(甲、乙、丙、丁等)為基礎的評鑑機制,與《長期照顧服務法》及《護理人員法》採用的「合格/不合格」標準不一致,導致機構間排名壓力過大,部分機構為追求高評等投入過多行政資源,壓縮實際照顧時間,背離提升服務品質的初衷。此外,不同法規下的評鑑標準差異,也造成長照資源分配的不公平,影響老人福祉。
此次修法由立委劉建國等17人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核心訴求包括:- 統一評鑑標準:將老人福利機構的評鑑結果從等第制改為「合格/不合格」,與長照體系其他住宿式機構一致,降低排名壓力,提升照顧品質。
- 完善罰則機制:新增不合格機構的處理機制,明確限期改善、罰鍰、停辦及廢止許可等處分,確保服務對象的權益。
- 過渡期規範:針對修法前已評鑑為丙、丁等的機構,增訂過渡條款,確保既有處分程序的連續性。
立法院於2025年6月23至26日審查通過劉建國及蘇清泉等人的修正動議,刪除丙、丁等罰則規定,新增不合格機構的處理機制,並增訂過渡條款,展現對長照體系整合的承諾。
各黨團立場與爭議
民進黨團:追求長照公平與品質提升
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等人提案,強調統一評鑑標準有助於減少機構間的競爭壓力,讓資源回歸實際照顧工作。他們認為,現行等第制不僅增加機構行政負擔,還可能導致服務品質參差不齊,修法能促進長照體系的公平性與一致性。民進黨支持衛福部的立場,主張參考《長期照顧服務法》的二元評鑑機制,確保老人福利機構與其他長照機構在標準上無縫接軌。
民進黨也關注修法過程的透明性,強調應與長照機構、老人團體充分溝通,避免政策執行落差。然而,對於部分機構可能因新標準面臨的轉型壓力,民進黨建議搭配輔導措施,協助中小型機構適應新制。
民眾黨團:聚焦制度公平與資源效率
台灣民眾黨團提案同樣支持改為「合格/不合格」標準,認為現行等第制造成機構為追求高評等而過度投入書面資料準備,排擠照顧資源。他們強調,統一標準能引導機構聚焦服務品質,並與國際長照評鑑趨勢接軌。民眾黨在立法院的「關鍵少數」角色,使其提案在審議中具影響力,其主張與民進黨高度一致,顯示在長照改革上的跨黨派共識。
國民黨團:關注中小機構轉型挑戰
國民黨未提出獨立提案,但立委蘇清泉參與連署,支持統一評鑑標準。然而,國民黨對中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的轉型挑戰表示關切,認為新制可能增加合規成本,影響其永續經營。國民黨建議,修法應搭配補助或輔導計畫,協助機構適應新標準,避免因罰則加重而導致服務供給減少。
時代力量與無黨籍:強調老人權益與資源分配
時代力量與無黨籍立委雖未提出草案,但支持修法方向,強調統一標準應以保障老人權益為核心。他們呼籲衛福部加強對不合格機構的監督與輔導,確保服務對象不因制度轉換而受影響。此外,長照聯盟等民間團體建議修法納入「以人為本」的照顧理念,強化對弱勢老人的支持。
政論分析:長照改革的關鍵一步
修法的正面意義
- 統一標準促進公平:將評鑑從等第制改為「合格/不合格」,與《長期照顧服務法》接軌,減少機構間的排名壓力,讓資源聚焦於提升照顧品質,促進長照體系的公平性。
- 強化服務對象權益:新增不合格機構的處理機制,明確罰則與改善期限,確保老人福利機構維持基本服務標準,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 回應超高齡社會需求:台灣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統一評鑑標準有助於整合長照資源,提升整體服務效率,應對未來需求。
潛在挑戰與爭議
- 中小機構的適應壓力:新標準可能增加中小型機構的合規成本,特別是偏鄉或財務較弱的機構,需政府提供補助或技術支援,避免服務供給縮減。
- 執行細節待完善:雖然修法明確了不合格機構的罰則,但「合格/不合格」的具體評鑑標準仍需衛福部制定詳細子法,確保評鑑公平且具可操作性。
- 社會認知與溝通不足:等第制轉型可能引發機構與民眾的疑慮,需透過公開說明會與宣導,增進社會對新制的理解與支持。
結論與建議
《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從等第制到「合格/不合格」的轉型,標誌著台灣長照體系邁向公平與品質提升的重要一步。修法不僅回應超高齡社會的挑戰,更透過制度整合,確保老人福利機構的服務品質。然而,成功的政策需仰賴執行細節與社會共識的配合。
為進一步提升修法效益,建議:
- 制定明確評鑑指引:衛福部應儘速訂定「合格/不合格」的評鑑標準,並公開徵詢長照機構與民間團體意見,確保標準具科學性與實務性。
- 補助中小機構:針對中小型或偏鄉機構,提供轉型補助與專業輔導,降低新制衝擊,確保服務連續性。
- 強化社會溝通:透過媒體宣導與公民教育,提升民眾對長照改革的認知,鼓勵社會參與,共同打造以人為本的照顧環境。
從等第制到二元標準,這不僅是評鑑制度的改變,更是台灣長照體系朝向公平、高效與人性化邁進的契機。透過跨黨派合作與民間參與,台灣有機會為超高齡社會打造更優質的老人福利環境,讓每位長者都能享有尊嚴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