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年後的再起:當會計遇上能源革命
十年前,企業碳揭露的世界仍相對簡單。
2015 年的《範圍二指南》(Scope 2 Guidance)讓企業可以用兩種方法計算用電排放:地點法(Location-based Method, LBM)與市場法(Market-based Method, MBM)。前者依電網平均排放因子估算,後者則允許企業透過購買再生能源憑證(REC、GO、I-REC...等EAC)來主張「使用綠電」。
這套方法在過去十年確實推動了綠電市場爆發。全球企業紛紛簽署長期電力採購協議(PPA),用會計語言創造了第一代的「碳中和購電」經濟學。
但到了今天,能源市場早已不再單純。
再生能源的生產時間與用電時間錯開;跨境電網互聯讓電的流向超越國界;同一張再生能源憑證,可能同時被企業用來報告 ESG 成效,又被另一個基金列入碳抵換績效。
這種時代錯位的會計模式,終於走到更新的臨界點。
2025 年 10 月 20 日,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正式啟動兩項公眾諮詢,宣告企業碳會計邁入「以時間為核心」的改革時代。

二、範圍二的覺醒:從年度報告到小時級真實
新一輪修訂的關鍵在於兩個字:「時間」。
GHG Protocol 提出,企業若要主張「購電零排放」,必須滿足兩項新條件:
一是小時匹配(Hourly Matching),二是可交付性(Deliverability)。
簡言之,不再允許企業用一年期、全國範圍的平均憑證來宣稱「100% 綠電」。
而是必須證明——那一小時,你使用的那度電,確實來自能夠在物理上傳送到你所在電網的清潔電源。
這聽起來技術繁瑣,實際上卻是「現實主義」的回歸。
電力不是抽象的碳權,而是即時流動的能量。太陽能只在白天發電、風力常在夜間強勁、儲能系統有輸出上限。 因此,真正誠實的會計,必須承認時間與空間的界線。
範圍二改革的意義,就在於讓碳會計不再是靜態統計,而是反映能源運行的動態秩序。
三、從「購買」到「調度」:企業責任的轉向
傳統的市場法邏輯很簡單:企業買了足夠多的再生能源憑證,就能在年度報告中把「範圍二排放」標成零。
這套制度在早期階段確實推動了新型電廠的興建,也讓企業 ESG 成為綠能投資的催化劑。
但問題也逐漸浮現。
這些「年度配對」的綠電證書,往往與企業實際用電的時段與地點脫節。企業可能在夜間大量用電,但買的卻是白天太陽能的憑證;也可能在東京用電,卻購買位於北海道或菲律賓的再生能源證書。
這不僅讓排放報告與現實脫節,也削弱了對電網減排的實質貢獻。
新制度要求企業重新思考「我買什麼電、在什麼時候、在哪裡使用」。
當報告邏輯轉為小時級匹配,企業將被迫參與「能源調度」的思考: 要如何確保夜間仍有零碳電力?要不要投資儲能、簽訂多時段 PPA? 碳會計因此成為能源管理策略的一部分,而非僅是環保會計科目。
四、電力後果法:從排放到影響
與範圍二更新同時進行的,是電力產業後果性會計(Consequential Accounting)諮詢。
這項方法不是要取代範圍二,而是建立一個新維度:去衡量企業行動對整體電網的「減排貢獻」。
範例最簡單:
若一家公司在缺電高峰投資了儲能設施,使系統避免了高碳電源的啟用,這份「避免排放(avoided emissions)」就屬於後果性會計的範疇。
GHG Protocol 計畫讓這類影響由新的技術工作小組(AMI TWG)負責,建立獨立報告框架。
也就是說,未來企業將有兩張成績單: 一張是清單會計(Inventory Accounting),記錄自身排放;
另一張是影響會計(Impact Accounting),反映對系統的貢獻。
兩者分離而互補,構成未來企業氣候揭露的完整語言。
五、準確性與可行性之間的平衡
要讓小時匹配落地,技術挑戰不小。
目前全球僅部分國家(如美國、歐洲、日本、新加坡、台灣、智利)具備可追蹤時間戳的再生能源登錄系統。 對多數新興市場而言,小時數據仍難以取得。
為此,範圍二技術工作小組提出一套「可行性措施」:
- 負載曲線估算(Load Profile):允許在無小時資料時,用標準負載模型推估。
- 豁免閾值(Exemption Thresholds):小規模用戶可暫時豁免小時匹配要求。
- 遺留條款(Legacy Clause):確保依舊規運作的長期合約不被追溯。
- 分階段實施(Phased Implementation):預計自 2027 年起逐步導入。
這些設計讓標準既能維持嚴謹,又不至於變成少數大型企業的專利。
如同標準委員會主席亞歷山大.巴森(Alexander Bassen)所言:
「更新既及時又必要,因為我們的電力系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潔、更複雜、也更互聯。」
六、從「綠電漂綠」到「電網真綠」
新制度還加入一個看似細節、實則關鍵的機制:標準供應服務(Standard Supply Service, SSS)。
這條規定要求,凡是由政府補貼、公共基金或法定義務所生產的清潔電力,其環境屬性必須平均分配給所有用戶,不得被個別企業再度購買或重複主張。
這直接回應了近年「雙重計入」與「漂綠」問題。
許多企業在報告中宣稱「購買 100% 綠電」,但實際上那電力早已計入國家減排統計。 新版規則將明確劃分「公有減排」與「私有採購」的邊界,確保會計誠實與碳市場秩序。
七、會計的邏輯升級:從數據到決策
GHG Protocol 此次改革,其實是對全球氣候治理的一次制度再設計。
它試圖把「碳會計」從單純報告,提升為「行動導向的資訊系統」。
當企業能以小時級別看見自身用電的碳強度,
它不僅能優化採購策略,也能參與能源市場調度。 這樣的資訊透明度,會讓碳會計成為能源轉型的政策槓桿。
同時,這也讓企業責任與政策目標得以對接。
歐盟 CSRD、IFRS S2、加州 SB 253、日本 GX 基本法、新加坡的碳稅修訂, 都將與這一代的 GHG Protocol 對接,形成「揭露—審核—決策」的閉環。
換言之,碳會計不再只是財報附註,而是能源治理的語言。
八、全球共識的成形
在這場改革背後,是一個漸漸浮現的全球共識:
企業的「零排放」若不符合物理現實,就不是真正的減排。
從 Google、Microsoft 的 24/7 Carbon-Free Energy 計畫、到歐洲 ENTSO-E 支持的每小時匹配制度,再到台灣、韓國等地的再生能源憑證升級方案——這些趨勢都在指向同一方向:
讓時間與電網,成為碳會計的坐標系。
當這一邏輯被寫入標準,它不僅重塑企業報告方式,也會重新定義何謂「高品質碳信用」、「真實淨零」與「能源透明」。
九、結語:當會計理解時間,它就理解真實
這場看似技術性的改革,其實是一次哲學性的覺醒。
它讓碳會計學會了一件事:排放不是靜態的,而是隨時間流動的行為。
企業若想宣稱「零排放」,就必須證明——
它的綠電確實在用電的那一刻存在, 它的行動確實讓電網的排放總量下降。
這是碳會計走出報表、走進現實的時刻。
從此以後,「時間」不只是會計的參數,而是誠信的度量。
十、制度附註與參與資訊
本次修訂反映由範圍二技術工作小組(TWG)提出,並經獨立標準委員會(ISB)表決通過之內容,目前已進入公眾諮詢階段。所有提案仍以回饋意見為最終依據。
諮詢期間: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12 月 19 日
官方連結:GHG Protocol Public Consultations
第二輪諮詢預計:2026 年
最終發布預期:2027 年
十一、參考資料(附錄)
- GHG Protocol News Release: Public Consultation on Scope 2 and Power Sector Consequential Methods, 2025.10.20
- Upcoming Scope 2 Public Consultation: Hourly Matching and Deliverability (GHG Protocol Blog, Oct. 2025)
- GHG Protocol Standard Development and Revision Procedure (2023)
- Decision-Making Criteria and Hierarchy, Annex A – Governance Overview (2022)
- European Network of Transmission System Operators for Electricity (ENTSO-E) 2024 Position Paper on Hourly Matching
- The Brattle Group Report on Market-Based Method Credibility (2023)
(本文根據 GHG Protocol 官方新聞稿與技術文件撰寫,連結以下參考)
https://ghgprotocol.org/ghg-protocol-public-consultations?utm_source=chatgpt.com
https://ghgprotocol.org/blog/release-ghg-protocol-opens-public-consultations-scope-2-and-electricity-sector-consequential
https://ghgprotocol.org/blog/upcoming-scope-2-public-consultation-hourly-matching-and-deliverabil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