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想邀請你先深呼吸三下,然後閉上眼睛三秒鐘,再張開。
讓我們一起思考一下、感受一下,我們覺得「自由」是什麼?如何才算是真正的自由?在這個看似不自由的世界,如何能自由的活著?這篇文章我將分成三個撰寫階段,首先我會提出自己的想法,接著再觀察他人的看法,最後統整、歸納出一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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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什麼時候會感到自由?關於這點很可能大家有各式不同答案。而依我個人感受,當我自己能夠做決定、且心裡預知到無論做什麼選擇,都不太會招致負面結果,這時候會讓我感到很自由。
因此我覺得自由是:不受到壓迫而能決定、選擇自己所衷心渴望的選項。
由此延伸思考下去,我所認為的真正自由,就是不受到任何壓迫與限制,可以隨時隨地做出任何選擇和變化。依照這樣的定義,在我們身處的現實世界中,沒有任何人是可以達到真正的自由的。
所以本篇文章的重點在於:在這個看似不自由的世界,如何能自由的活著?
我們面臨的外在環境有著各種限制,使我們感到綁手綁腳,也常常在進入社會、職場之後,受到現實的壓迫而做了一些「不得不」的選擇。在這樣的環境中,我們需要的是秉持自由的精神。
自由的精神,並非自我催眠告訴自己是自由的。而是主動去破除自己的思維枷鎖、主動去做出屬於自己的選擇。
「破除自己的思維枷鎖」可從兩方面來談,其一是關於「思維慣性」;其二則是文化氛圍產生的集體共識所帶來的思維枷鎖。
有一種常見的思維慣性,是「我一定要…/我必須…」這種自己限制了自己的思維模式;而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正處於這樣的模式,想尋求改變時,我們可以跳脫思維慣性,試著改為「我應該能…/我還能這樣做…」的思維。當然,我們依然可以確立一個選擇、一個確定的選項;只不過如此一來,自己會有更多彈性、內在也較不易過於緊繃。
關於集體共識所帶來的思維枷鎖,我想到一個例子。
假設我是一名同性戀男,而當時的我處在二十年前的台灣,那個同婚尚未合法化、文化氛圍仍然保守的年代。這樣的我當然不敢和我的父母出櫃。為了不讓人看出自己其實是同性戀,從小到大的外貌穿著肯定是看起來和一般男性沒兩樣,還會特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深怕父母或家人、朋友、同學發現自己「不正常」的性傾向。
為何怕他們發現自己的性傾向?原因是因為自己心中認為他們也會覺得同性戀是不正常的,認為他們知道了真正的性傾向之後就會疏遠自己。而事實上,若是他們一直都不知道、一直認為我是個異男,就永遠無法得知當他們知道我是名同性戀時,會有何反應。「他們肯定會疏遠我,甚至更糟」、「他們一定會覺得我不正常」這些都是預設的枷鎖,並不一定真的都會發生;也就是說,雖然大多數人應該都難以接受,但也可能有少數人是可以理解的。(只不過出櫃感覺還是非常難啦,對當時而言)
簡單來說,沒試過就不會知道事情真正的結果是如何。但我們依然可以選擇不嘗試,這沒有錯。我的想法是,我們要釐清自己心中真正的選擇,想清楚並貫徹;而那個選擇是如何倒是其次。
告訴自己,我們是有權利做選擇的,也是有能力做選擇的。
若在選擇的過程中發現了自己能力尚不足,那就為了選擇而提升能力、鍛鍊自己。
自由的精神是:我們能主動選擇,也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我有一個印象深刻的反面例子,是某大學教授在課堂中說過的。
「法律的意義是告訴我們,若是做了這件事情而違法或犯罪,就要承擔這樣的結果。所以說,法律並不是告訴人家說,不准犯法;而是說,如果你犯了,會怎樣。那些預謀的人,他就先看看法條規定,看他犯法或犯罪該當的處罰是如何,先評估…」
【以上不代表本台言論,本人完全不鼓勵犯罪、完全不建議犯法,切勿以身試法】
嗯,雖然我自認是個奇葩,但顯然這位教授的思維比我更奇葩。大家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應該明白以上並不是我的觀點。
但不可否認的,他確實啟發了我。犯罪或犯法完全不是值得鼓勵的行為,在我腦海中的認知,一直都是「不能做的事」;但就法條文字來看,法律的邏輯確實是告訴我們「若是做了犯法行為、該當法條上的條件,會有如何的結果」。《與神對話》中的「神」說了,這世上沒有任何行為是被禁止的,如果祂想禁止我們某個行為的話,那祂一開始就不會讓那些可能性存在於世界上。
《魔王難為》這套奇幻小說中,有一道「地獄的考題」:
當你身處地獄,而你又無法逃離的時候,你會如何掙扎?
- 有的人選擇成為地獄本身
- 有的人選擇將全世界變成地獄
- 有個人,選擇將地獄裝修成天堂
最後一個答案看似不切實際,然而,卻是最難想到的、最難想像的,也就是說,那是常人所不敢想的選擇。
當然,身處現實中,我們最終是要付諸行動的。沒有行動,只是一昧空想,最終幾乎什麼也不會留下。
不過,若是連想也不敢、從一開始就扼殺了可能性,那麼更無須討論之後的突破了。
大致寫完了我對於「自由」的想法。但光是這樣,總覺得還缺少其他人的、不一樣的觀點。
我想到書櫃裡那本買了一年卻從未翻開的《成為自由人》。先前一直有各式藉口而從沒讀過,現在是時候該好好閱讀一下了。
花了大半天閱讀完這本書。個人覺得,與其說這是一本探討如何達到自由的書,更像是一本告訴我們如何成為自己、如何活出真正的自己的一本書。
作者李惠貞說,「其實我追求的本來就不是輕鬆,我追求的是自由。」(p.188)
書中可看出,作者認為的自由,是需要自律、磨練才能夠達到的一種境界。
每個人對於自由的想像不一樣,每個人所定義的「自由」是不同的。
「自由意味著你知道自己有選擇權。」(p.15)
關於自由的意義,我和作者的想法雷同,就是知道自己有權利做選擇。不過,對於自由的「構成」,也就是哪些要件能讓我們自由,作者有她更具體、獨到的見解。
有些令人訝異的,書中某小段關於作者的經歷,呼應了前述的「敢想常人所不敢想」。作者李惠貞在大塊文化待了八年,而她當初進入大塊的方式,是透過寫自薦信為自己爭取到面試機會。當時的大塊沒有對外招募新人。(p.63)
在網路上搜尋「自由」、「不自由」等關鍵字,我也看了幾篇談及自由相關的文章。
想要達到人生的自由還有幾項要點,其中一點是別過度依賴算命。
遇到困境時,我們忍不住會想透過算命來尋求度過困難的解方;或是由於自己難以抑制的好奇心而去算命,都是人之常情。
個人認為算命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太依賴算命的結果,將算命的答案全盤接收,沒有一點自己的思考,這才是危險的。
無論我們打算藉由算命的結果來趨吉,還是避凶,最終都是走向那條侷限的道路上。過於依賴算命的結果,眼中便難以看到其他條道路、其他選擇的可能性。
還有一項要特別注意,就是我們自己想要自由,同時也要給他人自由,別想去控制他人、控制那些不在自己範圍內的事物;如此反而會徒增許多焦慮與煩惱。
在這世界,究竟什麼是自由?如何能為自由的人?老實說,由我這個社會歷練尚淺的人而言,談這些恐怕沒什麼說服力。但是,我深信自己的靈魂是自由的。沒有任何靈魂是不自由的。
雖然對於如何在現實中達到自由的狀態,我並沒有很多心得可談,但是目前我的精神是自由的⸺過去的我也曾處在精神不自由的狀態。而精神之所以不自由,大多是自己限制了自己。
要如何在充滿壓迫的現實中達到自由的狀態?現在我的結論是⸺接受自己如其所是的樣子,並且活出真實且理想的自我。
寥寥幾字,卻是很不容易實行的。為此我們要先認識自己、找尋真正的自我,釐清內在所期望的選擇,之後還要為了選擇而付出、行動。
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探詢、釐清、思考、選擇、行動之後,我們將會愈來愈有做自己的餘力(所謂的游刃有餘ww)、愈來愈感到,自己是個自由的人。
■ 感謝王導 大提出這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 歡迎留言提出你對於自由的獨到見解!
共勉
2025.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