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明星出軌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每天都在坐等吃瓜,其中提到女方希望男方可以同意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讓許多讀者開始詢問這是一個怎樣的權利呢?透過本文和大家簡單分享。

- 法定財產制
- 共同財產制
- 分別財產制
夫妻間若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會以「法定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所以大部分的夫妻都是採「法定財產制」,本文的分享主軸也是以法定財產制為主。

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將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原則上夫或妻的財產是各自所有的,為了體現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貢獻,特別是對於家事勞動的肯定,並維護性別平等,即使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並非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但其對家庭的付出與貢獻仍應受到肯定,使經濟弱勢的一方具有經濟上的保障,因此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後負債,如有剩餘則雙方之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即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有以下三種:
- 離婚時
- 將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其他夫妻財產制
-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

假設:夫妻離婚時,夫的婚後財產有300萬,婚後負債有180萬,妻的婚後財產有200萬,婚後並沒有負債,夫妻的婚後財產差額平均分配後,財產較少的夫可以向妻請求40萬。
如前所述,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規定,是為了肯認夫妻雙方於婚姻存續期間的貢獻,並不是用來懲罰過錯方,因此以前面的舉例而言,即使夫為婚姻的過錯方,亦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長可短,夫妻間的財產,豈是可以輕易劃分清楚的呢?以及家家皆有本難念的經,每段婚姻的結束皆有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對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數額,法官是否可以依照個案去衡酌呢?又或者有沒有哪些財產是例外無需納入分配的呢?以上這些更進階的討論,留待後面的文章與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