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安在淡水留下最有名的成就就是淡水龍山寺,淡水龍山寺是台灣五座分靈自福建晉江安海龍山寺之一,主祀觀音,經黃龍安等頭人募款聚資,南安洪姓族人獻地重建,於咸豐 三年(1853)動工,八年(1858)完工。
【淡水龍山寺】
淡水龍山寺座落在傳統市場內,入口處是小巷子,沒有特別去找很難發現。

龍山寺隱身於市。

淡水龍山寺門口
寺內輕煙裊裊幽靜,與寺外人聲沓雜彷彿兩個時空。

正殿
【龍山寺公約碑記】
建廟過程詳載於「龍山寺公約碑記」,由黃龍安等人發起,洪姓兄弟捐地,地方建設的自償性及永續經營都設想到,其原文入下:
仝立公約字人,芝蘭三保、滬尾街、晉、南、惠三邑眾首事黃龍安、吳瑞清、紀朝陽、李德陞、黃欽瑞、蔡文顯、蔡垂隆、雷□覌、林彩貢、紀盛遣、周雲程、王寔覌等。 竊思我三邑人等住淡水以來,前在艋舺街創建龍山寺,崇奉佛祖,英靈赫濯、隆福孔偕,由來久矣。滋我滬尾三邑眾等,意欲就滬尾街再建廟寺崇祀佛祖;凡捐題廟資,眾均樂從;祇缺廟地壹所,別無所措。幸有業主洪光海、(洪光)城兄弟踴躍倡首,敬献廟地壹所,共成其事。此等虔誠協力同心,實神靈顯赫無既也! 眾等念洪江海等有此誠心善事,此廟若建完成,應立業主献地祿地,以獎勵樂善之一也。又念廟地年應納課,恐有刻虧。眾議每年此廟凡有做戲,戲棚應歸業主搭棚位,每棚大戲貼出工銀壹員、戲仔八角,應歸献地業主收入;其前後左右,每日生理買賣架仔位等,須執公秤工錢,一切歸洪業主世世管掌、收稅納課。 此係眾公堂妥議,立約炳據,不準別姓牟奪糊混。如違,爾等共誅,決無虛言;口恐無憑,仝立公約字壹帋,付執存炤。
AI白話翻譯
我們三邑人(晉江、南安、惠安)自從住在淡水以來,早先在艋舺街建立了龍山寺,供奉佛祖,香火鼎盛,福澤深厚,已歷時長久。如今我們滬尾(也就是今淡水)的三邑眾人,打算在滬尾街再建一座寺廟來供奉佛祖。大家都樂意捐錢出資,只是缺少廟地,暫時沒有著落。幸好有洪光海、洪光城兩兄弟熱心帶頭,敬獻出一塊廟地,使這件善事能夠成就。大家認為他們這樣虔誠又肯出力,真是神明庇佑、可嘉可敬的事情。因此,我們眾人商議,等廟宇建成之後,應該立下約定,將這塊「獻地」視為他們家的祿地(即有固定收益的土地),藉以獎勵他們的善行。又考慮到這塊廟地每年要繳納地稅,怕將來出現虧欠,所以大家決定:
廟裡每年若有演戲酬神,戲棚的位置應歸洪氏業主使用;每次大戲支付的工錢一員、戲仔(小戲)八角,都歸獻地的洪家收取。 此外,戲棚前後左右若有商販設攤做買賣、租用架位者,都要秤工錢(即收取攤位費),這些收入全由洪家管理、收稅、納課,世世代代承管。以上是眾人公議定下的約定,不許其他人冒名、搶奪或混亂;若有違背,大家一致懲罰,絕不寬貸。為了有憑有據,特立此「公約字」一紙,交由公堂存照。

【龍柱】
佛像前龍柱有黃龍安、黃萬鍾、黃漢杰三人聯名供獻龍柱,艋舺民間有云「第一好張德寶,第二好黃阿祿嫂,第三好馬俏哥」黃萬鍾就是黃阿祿(黃昭祿),黃漢杰目前暫查找不到背景,黃萬鍾與黃龍安同年(1820),兩人早年作風上好任俠、重情義,黃龍安在滬尾號召建廟,艋舺料館鉅富黃萬鍾(黃昭祿)捐龍柱相挺支持,可以看出兩人的私交情義深厚,之後黃萬鍾英年早逝,留下妻小及大筆家業,黃龍安協助黃阿祿嫂接手事業,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慈航普度】
1884清法戰爭時,法軍雖幾波攻擊下滬尾街大多數屋舍都沒有遭到砲火破壞,當時軍民傳言是受到觀音菩薩的法力庇佑。事後(1886)巡撫劉銘傳奏請光緒皇帝頒賜「慈航普度」匾額以謝神恩。

【結論】
咸豐三年(1853)在頂下郊拚後,黃龍安的影響力讓他仍無法立足當時的政經中心-艋舺,但使他有能力號召了一幫滬尾、艋舺仕紳、義首,開始在滬尾蓋一座龍山寺;咸豐五年林本源枋橋城竣工;咸豐六年漳泉械鬥,黃龍安並沒有參與,在滬尾在過了一段歲月靜好的;咸豐七年黃龍安間隔14年後三子源泉出生(二子早夭);咸豐八年淡水龍山寺竣工,另外在天津條約下,滬尾對外開放口岸,滬尾逐漸面向世界,本來家庭事業信仰都到了喜樂圓滿階段;咸豐九年(1859)漳泉械鬥爆發,大台北都捲入這場械鬥,黃龍安"被迫"參與領導泉人,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