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的議題非常複雜,套到運動場上會更加複雜。除了不單單是你是生理男、生理女、心理男、心理女的問題,更是跨領域的醫學(如何將選手分在哪個競賽組別)、倫理學(如何尊重個體差異的選手)的綜合大哉問。
我是生理男心理女,該在哪個競賽組別?我是雙性人(陰陽人),我能報名參加哪個競賽組別?
在最一開始的奧運,是只有男性才可以參賽的,甚至連女性也無法觀賽。漸漸的「公平」的聲音浮上檯面,參賽隊伍增加、運動項目增加再到女性運動員幾乎都可以參賽。而現在,「多元性別」與「競賽規則的公平性」也備受重視。
以前的年代,多是利用生殖器來判定男子組、女子組,但隨著雙性人被看見,加上性別意識抬頭,越來越多人討論「競賽類別」正確性,包含新增類別。當然也包含選手心理問題、道德尊重等等。起初以生殖器樣貌作為依據,隨著科學進步目前(2025年)多以睪固酮作為判定依據(但誰又能肯定男子組與女子組是以睪固酮作為判定標準呢?)
有些項目對於女子組的判定,是在第二性徵出現之前完成「變性手術」(因為青春期後的體格,男女已不同,不具公平性)且睪固酮比例要在一定範圍;也有一些項目的判定為「基因檢測」,證明染色體是XX或XY。
至於目前國內狀況,仍以男子組與女子組做為競賽類別,如欲男跨女者需檢附醫療診斷證明書(如:性別不安診斷書)、睪固酮檢測紀錄等等,並依循各單項之不同規定辦理(如下)。

雖說目前看起來競賽規程有所依據,但我認為還是有討論空間的。
有的參賽前提為:「需在青春期前進行變性手術」...但青春期前的小孩心智尚未發展完全,而變性手術又是一輩子的事情,為了報名參賽必須付出的代價,以及手術的金額該由誰支付?這是需要考量的。(詳見可以看姚麗麗選手,1966年的變性手術,田徑場上的悲歌)
有人認為以睪固酮作為判定標準有失公允...但現行的科學進度以此為重點,所以才說需要根據科學進度進行調整標準,以利競賽公平性。
至於
非二元性別的自身性別認定是「流動的」,而目前標準需定期注射,讓睪固酮一直在低濃度以利運動公平性。這是否會讓選手感到壓力??
這事情是沒有絕對的正確或錯誤的,如果可以多點討論,讓大家更重視並尊重性別差異性(DSD, Differences of Sexual Development)讓競技場能更溫馨、和諧。
資料來源:跨性別運動員全國性運動會試辦計畫說明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