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討人喜歡」— 滑脆時看到這四個字, 我的高敏感 (HSP)人格立刻被轟醒 !!!
我開始思考..
‘‘ 到底為什麼我們長大後,還要把自己從小最討厭大人塞給我們的那套要求,繼續塞給別人?’’
‘‘ 到底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把曾經反感到不行別人對我們的期待,如今都當成了我們對別人的理所當然?’’
但,這真的理所當然嗎?!
為什麼我們活著的快樂, 是要建立在「討人喜歡」上呢!?
在我的觀念裡, 「讓自己快樂,永遠大於讓別人快樂」。
只要我在社會規範裡、在我的職業道德裡、在我作為學生或子女的角色裡,我都盡到責任。
而我做這些事,是因為我知道這是我該做的,而不是因為我要去討好誰,讓自己被喜歡、被重視而去做的。
我發現..
當我以這樣的初心去跟人接觸時,我得到的是更坦然 、更不扭捏的自己。我的每個行為、每個付出都不是為了計較可以得到結果,相對地也沒了內耗自己的緣由。
所以!請你也在心裡大聲的說出
嘿!如果你希望我所有的行為、付出、表現, 都要建立在「討你喜歡」之上,那抱歉! 我不需要這種喜歡、我不稀罕。
最後,請永遠記住
我們任何人,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 其實很簡單的, 就只是先讓自己成為一個幸福、快樂、善良的人。
這不是自私 ,而是我們存在於宇宙裡,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設定。 就像宇宙行星裡要先有穩定的軌道,生命要才站得住腳,我們也是一樣的~
等我們把自己的根基安好、能量穩住了,身上的光芒、氣質自然而然地就會出現。
根本不用刻意向誰證明, 也不用抱著拯救者的心態。
光!只是存在著, 就已經在影響、在照亮、在溫柔地讓人靠近了。
* 加油~你今天也很努力喔。宇宙男孩女孩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