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寫這篇文章,並不是為了挑起家庭戰爭。
我是想寫給兩類人:一種是在傳統家庭結構中感到窒息、試圖在自我與期待之間尋找出口的人;另一種,則是正站在教養的起點,思考著該如何與那個獨立生命相處的人。我們都活在一種長期的文化慣性裡,有些觀念像背景音樂,聽久了就以為是真理。但當我們試著關掉音樂,或許才能聽見關係中真正的雜音。
關於親子教養中的權力、責任與自我覺察
前陣子,我在 YouTube 上看了 JR 訪談馬大元醫師的影片(完整內容可以去 這裡 看。博恩也有相關專訪,個人認為 JR 的影片有更多理論解析)。影片中提到一個觀點,讓我反覆思考了好久:馬醫師建議,當孩子到了十歲,家長就應該開始把他視為一個平等的個體。
這聽起來很直覺。在道德與常識考卷上,絕大多數人都知道這題是非題要選是。但在實務上,卻是許多家庭最難跨越的門檻。
在家庭的對話裡,邏輯判斷會被一種輩分權威所取代。最常見的一句話,大概就是: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還多。
所以,這句話背後隱含的是什麼?
家長習慣了自己是那個「比你明白、聽我的就對了」的引路人,因為在孩子的童年,這確實是保護他們最快的方式。然而,當時代演進,新生活的樣貌超出了舊有的經驗範疇,這種鹽量優勢就變成了一種溝通的阻礙。
當我們試圖用舊有的經驗去矯正新的生活方式時,那種高姿態的背後,藏著我們不願承認的,對失去掌控感的恐懼。
關於「乖」的另一種讀法
我曾聽蔡康永分享過一個見解。他說「乖」這個字在英文裡很難找到完美的對應。如果翻譯成「obedient」,那是「服從」的意思。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切點。如果我們稱讚一個人很服從,這聽起來可能有些怪異,但在華人社會,我們卻極度推崇孩子要乖。這反映了一種潛意識:我們對於親子關係的理想樣貌,常常建立在對方的配合與不反抗之上。
這種對服從的依賴,有時會演變成一種雙重標準。
我現在仍是部分認同這句話:別人怎麼對你,取決於你怎麼對待別人。
但在家庭內部,這條線卻經常模糊。如果我們在孩子年幼、尚未有完整反擊能力時,習慣用威嚴式、甚至打罵的方式來管教,認為那是因為他們笨手笨腳或不懂事,那麼當角色互換,當我們變老、對新科技或新思維顯得笨拙時,我們又該如何期待孩子用耐心與平等來對待我們?
有些長輩在此時會搬出「孝順」作為最後的防線,指責孩子的不耐煩。但這其實是關係的一種反饋。如果在早年的互動中,尊重是單向的,那麼在晚年的互動中,要建立起雙向的同理,其實是非常困難的。
誰該為誰的人生負責?
這是一個比較深層、也容易引起反思的議題:我們是否把「孝順」這個詞,當成了逃避個人責任的避風港?
我忘記是在某集 Podcast 或是一位公司老闆那邊聽到的論點:有些家長會強烈希望孩子成龍成鳳,以便自己晚年能得到更好的照顧。(這已是被我美化過後的版本,原話是直接突破盲腸)
但換個角度想,每個人其實都有機會在「自己的人生階段」裡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
要求別人努力,比要求自己改變來得容易。
一些父母對孩子的付出是無法否定的,但這裡是想探討一種矛盾。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而父母可以選擇是否生育。既然這是一個基於自我意志的選擇,那麼讓孩子背負父母晚年人生的期待,在邏輯上是否合理?
健康的親子關係,是否應該更接近兩個獨立個體的交集?
無論是孩子成年後依然過度依賴父母(啃老族),還是父母將情感與經濟重心全然壓在孩子身上,本質上都是一種責任壓迫。如果每個人都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那剩下的部分,才是純粹的、不帶勒索的愛。
愛的本能與後天的消磨
研究顯示,孩子對父母的愛,最初幾乎是內建的生物本能。那是源於嬰兒時期對生存的依附,也是幼兒時最純粹的情感。
如果這份連結在長大後變得疏離,或許我們不該先問「為什麼孩子不尊重我」,而是該回頭檢視:在過去的互動中,我們是用命令取代了對話?還是用權力取代了同理?
說個至今仍然令我不解的事:我認識的一個人,總是為自己的吼叫管教感到自豪。但我心裡想的是,她似乎沒察覺這份自豪背後的荒謬。如果每次都得靠大吼大叫才能溝通,這不正說明了她的管教方式其實是失效的嗎?
同馬醫師所說:強勢的一方常會有一種無能觀點,習慣性地否定他人。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的孩子如果無法透過言語溝通來表達自己,往往會轉向被動攻擊,那可能是沉默、是疏離,或是損人不利己的對抗。這些都不是孩子天生想做的選擇,而是為了保護自我主體性的一種防衛機制。
我一直在學習如何面對長輩的期待。這裡,我說的是「面對」,而不是全然接受。
即使到了三十幾歲,當我的觀點與長輩衝突時,只要我稍微堅持立場,還是會感受到那股名為孝順的壓力。那種感覺並不好受。當我現在還會聽到,希望我要乖。這個詞一出現,真的是讓我晴天霹靂。
我們能不能試著換一種方式經營關係?
不把乖當作讚美,而是把獨立思考當作目標。
不把服從當作和諧,而是把平等對話當作日常。
承認自己不一定永遠正確,承認自己也需要為自己的課題負責。
我想,這或許就是馬大元醫師提到的平等對待:不是放棄管教,而是放棄高人一等的幻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