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在想的事
這幾天,我常常停下來。
不是因為事情做不下去, 而是心裡有一個畫面,一直過不去。

他留下了一間公司。
不是問題公司, 也不是撐不下去的公司。
只是,沒來得及交代。配偶選擇拋棄繼承。
我能理解。 有些責任,不是愛不愛的問題, 而是一個人真的承擔不起。
於是公司就這樣停在那裡。沒有倒, 但也走不了。
我看到的是另一群人。
有原本只是信任、陪跑、支持的小股東。
有原來那麼支持的朋友們及客戶們。
突然之間,他們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站出來, 更不知道,站出來會不會變成越界。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這件事。
如果你是小股東,其實你不是沒有位置。
只是這種時候,時間比勇氣重要。
當繼承人拋棄繼承、公司負責人懸缺、 董事會無法正常運作, 法律並沒有要公司就這樣放著等死。
是可以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的。
那不是搶,更不是爭, 而是讓公司有一個暫時能被照顧的身分。
接著,才能談誰來過渡、 談公司要不要繼續、 談是找接手的人, 還是好好收尾。
我常覺得,真正讓人難受的, 不是結束, 而是不知道現在能不能動。
公司最怕的,不是失敗, 而是空轉。
這件事也讓我更確定一件事。
有些準備,不是因為悲觀, 而是因為負責。
創辦人不是永遠站在前面的人,但如果哪天不在了, 至少要讓留下來的人知道:
「你們可以往哪裡走。」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走得太快的人, 來不及說的, 往往不是遺產怎麼分, 而是那句:「接下來怎麼辦?」
這句話,其實可以早一點留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