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結局的衝擊,常常讓我想到: 我所做的這些,我所堅持的事物, 最後是不是都是一場笑話?
《迷霧驚魂》的結局之所以是影史經典的創傷, 是因為它展示了一種殘酷的事實:
「個體最理性的堅持,在巨大的命運面前,可能顯得極其荒謬。」男主角為了不讓親人受怪物折磨, 在絕望中親手終結了他們。
結果,五分鐘後霧散了,救援隊到了。
那種「早知道再等五分鐘」的崩潰,
也正是那種「我所做的一切是否是笑話」的恐懼投射。

關於笑話的本質:誰在定義結果?
我覺得可能是笑話,是因為下意識地把最終結果當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標準。
認為「成功了,堅持就有意義;失敗了,堅持就是笑話」。
也許,意義不在於霧散之後的救援隊,
而是在霧中那段為了活得像個人而做出的每一個決策。
「人被剝奪的東西,只有當下而已」。
男主角在開槍的那一刻, 已是基於當時能獲得的最正直、最慈悲的資訊做出的判斷。
他對得起那個當下的自己,這就不是笑話。
《迷霧驚魂》的真正啟示?
不是「堅持是錯的」, 而其實是意識到「人的感知就是片面的」。
我們都沒有上帝視角啊。
若把「活下去」當作唯一的價值,
當這件事看起來失敗時, 他之前的勇氣、帶領、保護, 當然全部崩塌成鬧劇。
但,誰能說那是真正的失敗呢?
也許,但當我們不再急著要結果來證明自己不是笑話時, 就已經能立於不敗之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