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先說,不合於 PA A6(如台灣,非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國際碳額度),還能被拿來作抵換?那就是高風險版的國王新衣!
這幾年,市場最常見、也最危險的誤導之一。尤其在 VCS 這類自願市場額度上,很多人更喜歡用模糊語言製造一種錯覺,誘導群體腦補:彷彿只要額度掛著國際標準名字、在 registry 裡有序號、曾被誰買過、上過哪個平台,市場就可以自動腦補出它具備高完整性、低風險、甚至接近合規級用途的地位。
但到了 2026 年,這種講法真的該停了。因為 Verra 在 2026 年 4 月 9 日發布的最新公告,其實已經把一件事說得非常白:今天的 VCS,不再能被當成「買了就自帶國際合規用途」的萬用額度。 Verra 不只更新了 Article 6 與 CORSIA 的標籤指引,還另外發布買家資源,要求買家依用途去區分 credits 屬於 voluntary market use、government or compliance use,還是 use under CORSIA。這不是小修小補,而是制度語言上的正式切割。意思很簡單:credit 的世界,已經不是一張額度走天下,而是不同用途、不同風險、不同授權條件各走各路。 (verra.org)
所以,今天如果一張 VCS 額度本身並沒有對齊《巴黎協定》Article 6,卻還被包裝成可以安心拿來抵換、可以對外主張高完整性,甚至被講成接近合規級用途的資產,那我會很直接地說:這不是低風險工具,而是極高風險部位。 講白一點,很多時候更像是碳市場版的國王新衣,大家都在看。
Verra 這次公告裡最關鍵的一句,是它明確指出:自 2021 年起核發的 VCUs,若要用於 CORSIA,必須先取得「Article 6 Authorized – International Mitigation Purposes」標籤。 這句話的意義非常重,因為它直接打破了一個市場幻想:不是你買了 VCS,就自然可以通往航空合規、國際抵換,或其他高強度用途。 你還得先跨過 host country 的授權、Article 6 的授權邏輯,以及相應 label 的辨識與適格性條件。 (verra.org)
這句話背後真正想說的是:VCS 身分本身,不再足以支撐高用途宣稱。 沒有授權,沒有 label,沒有明確用途邊界,那它充其量仍只是一般自願市場額度。這種額度不是不能買,也不是完全沒有價值;它可以支持專案融資,可以作為某種氣候貢獻,也可能被拿去做企業 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 (BVCM)的敘事。但問題是,這些用途不等於可以被包裝成低風險抵換工具,更不等於可以被隨便升級成高完整性資產。
Verra 這次同步新增的 Article 6 Correspondingly Adjusted label,也很值得注意。這個 label 的存在,本身就證明了一件事:市場現在在意的,早就不是「這張額度存在不存在」,而是這張額度在主權會計上算誰的、會不會與 host country 的 NDC 主張重疊、以及它到底能不能被合理主張為某種國際用途成果。 若一張 credit 沒有 corresponding adjustment(CA)、沒有明確授權脈絡,卻還被講成可安心抵換,那不是制度成熟,而是話術先行。 (verra.org)
更別說,Verra 這次還連 LOA 流程 與對應的 checklist 一起補上。這代表真正重要的,已經不是額度掛什麼名字,而是背後有沒有主權授權文件、授權文件是否足以支撐用途升級、以及這張額度最終能否在 registry 與制度上被明確辨識為某種用途。 如果沒有這些條件,卻還硬把它講成可安心抵換、可高品質宣告、可穩健保值,那問題就不是市場教育不足,而是刻意把不同風險與不同功能講混。
這件事放到台灣脈絡下,其實更清楚。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7 條,國外減量額度若要進入法定用途,前提是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而且主管機關在認可時還要考量 UNFCCC、其協定及相關國際公約決議。這代表:不是任何一張在海外市場流通過的額度,都自然等於我國法制下可作法定用途的「國際碳額度」。 在這種前提下,若某些 不合於 PA A6、也非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國際碳額度 的 VCS,還被拿來講成可以安心抵換,那本質上就是在把交易存在,偷換成用途成立。 (service.cca.gov.tw)
很多人最容易混淆的一點,是把 registry 當成萬靈丹。好像只要一張 VCU 在 registry 上有序號,就等於它的唯一性、用途、完整性全部成立。其實不是。registry 最多只能證明這張單位在那個系統裡有被核發、有被追蹤、有被註銷;但它不能單靠自己證明這個成果在主權與國際會計層次上沒有被重複主張。 真正的高完整性,不只是「這張額度在某個帳本裡存在」,而是「這張額度的用途、授權、對應調整與主張邊界都說得清楚」。少了後者,前者很多時候只是技術上的存在,不是制度上的安全。 (verra.org)
再看 Verra 在 2026 年 1 月 30 日發布的公告,這個現實更直接。Verra 當天才宣布,第一批被正式加上 CORSIA eligibility labels 的 credits 為 4,776,194 張。這反映出的不是「VCS 終於全面升級」,而是剛好相反:即使整個 VCS Program 已被 ICAO 接受為可供應 CORSIA 的 programme,真正可被辨識、可被履約使用的,仍只是經過額外篩選與標示後的特定部分。 換句話說,整個 VCS 池子根本不是天然通行可用於合規。 (verra.org)
也因此,我對這則 Verra 公告的評論很簡單:它不是在證明 VCS 更萬能,而是在正式宣告 VCS 不能再被萬能化。 信用額度不是消失了,但功能必須被拆開;用途不是不存在了,但風險必須被講清楚。未來真正值錢的,已經不只是「你有沒有一張額度」,而是那張額度被允許拿來做什麼、能不能被誰主張、會不會撞到 host country 的 NDC、以及能不能撐過真實制度世界的審視。
所以,今天若一張額度不合於 PA A6,卻還想把它當成低風險抵換工具來賣,很多時候賣的就不是完整性,而是腦補的想像力;不是制度地位,而是國王新衣。真正成熟的市場,不是讓所有 credit 都被講成萬能用途,而是老老實實把用途分開、把風險講清楚、把不能做的事說明白。到了 2026 年,還在把沒有 A6 授權脈絡的 VCS 硬講成高完整性抵換資產,風險已經不只是誤解,而是嚴重誤導。
最後,再說得更白一點:如果還有人不信這裡面的風險,其實也不妨自己試試。拿這類未對齊 PA Article 6、用途邊界又不清楚的 VCS,去支撐更高要求的產品碳中和或對外市場宣稱,再把產品賣進高監管、高揭露要求的市場看看。 到時候有沒有被客戶質疑、有沒有被要求補證、有沒有被懷疑把一張自願市場額度過度包裝成高完整性宣稱工具,市場自然會回答。說到底,真正經得起檢驗的,從來不是簡報上的故事,而是它能不能撐過真實世界的用途審視。
參考出處:
Verra, Verra Releases Updated Article 6 and CORSIA Label Guidance, New Buyer Resource, 9 April 2026. (verra.org)
Verra, Verra Applies First CORSIA Labels to Credits, 30 January 2026. (verra.org)
Verra, The VCS Under CORSIA. (verra.org)
Taiwan Climate Change Response Act, Article 27. (service.cc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