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8/02/22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對於谷阿莫,我可以不站在支持或反對一方嗎?

面對一個客觀事實,很多人都討厭谷阿莫。

 

討厭谷阿莫,是否谷阿莫沒有被判刑,或者未犯法,或者勝訴,就不會討厭他呢?或者說,是否社會主流大部分人都認同谷阿莫時,就不會討厭他呢?我相信,很少人是因為他涉嫌盜版、涉嫌犯法而抗拒他,而是心底裡不喜歡他已經很久了。如果我們從這點看,他是否犯法,其實一點也不重要,那只是臺灣法律的界線設在哪裡的問題。

 

透過剪片配音的方式去二次創作的事情,是網絡上一種常見的創作方式,很多大家難以懷忘的影片,都是經由這種方式創作出來的。

 

還記得「印度麥可」嗎?還記得各種舊曲新配嗎?還有那個經常抱怨各種社會時事的希特勒(《帝國毀滅》),這些都帶給我們很多歡樂和美好的回憶,也是很多創作者發揮創意的土壤。如果因為谷阿莫一事,而使這裡變成一片禁忌的焦土,這對我們很多人而言都不是甚麼好消息。從這點看,創作人是有誘因站在谷阿莫這一方,而當事人自己也提出了二次創作這一點,大概也盤算到這個論點能引起創作人唇亡齒寒的意識。

 

是的,這是對的。可是很多人感情上還是對谷阿莫反感,這就形成了矛盾。我看到了不同的評論,除開法律之外,很多人的重心,是討厭他的創作。而值得留意的是,有這想法的人,卻不少都是創作人。作為創作者,理性上會知道他的案件,正在觸及很多會危害其他創作者的議題,感情上卻有不少人是抗拒站在他一方。

 

一方面,他是在創作,即使創作的比例可能不高,但他還是有創作的成分,我不會否認這也是創作。正如我會把本地化配音,以及在漫畫框裡填上新的對白,都視為創作。與此同時,我相信谷阿莫自己也不會否認,他的創作很多時候,都建立在貶低別人的作品上,令大家去以嘲諷的眼光,看待很多人辛苦作出來的作品。

 

我認識很多臺灣的創作者。我大概理解,如果你是臺灣的創作者,我想,你應該也會感到,在臺灣做創作是非常辛酸的事情。在不足的預算、破碎的產業鏈、以及國人其實並不那麼支持下,是比起各國更挑剔的市場,常常都要和國際級的投資直接比較:做漫畫的要跟日本漫畫比較,做電影的要跟美國電影比較,小說要跟中國的網小比較。同時,中國的創作很容易進入臺灣,臺灣的創作卻被中國很多關卡擋著。這些都是客觀的環境因素。

 

在臺灣的創作者,往往投入很大的努力,領很低的收入,爭取難得的機會,去創作作品。投入了那麼多的辛勞,捱過了很多的酸苦,最後做出來的東西卻因為各種條件限制,及不上別人;就算成功,得到的回報往往比僅足糊口好不了多少。而且被人酸是家常便飯,你做遊戲的會問你為何做不出星海爭霸,你拍電影的會問你為何拍不出鐵達尼號,你做漫畫的會問你為何畫不出海賊王,畫圖的會說你的圖比不上矢吹健太郎。總之,就是酸臺灣本地的創作,難登大雅之堂。

 

在付出了那麼多之後,也許事情不那麼成功,但是大家都期望,至少也想別人說一句,你辛苦了。不過更常見的是,因為作品不被欣賞,而被人說是沒有才能、懶惰、爛,或者是不適合從事這行創作的廢物。

 

大家面對這種批評,又能說甚麼呢?就算辯解現實會面對那麼多困難,對於行外人來說,也是難以理解、不會體諒。對於他們而言,你能做創作的工作是你選擇的,你就有義務面對殘酷的市場批評,他們很可能也曾有創作的念頭,而面對惡劣的環境放棄了,看到不放棄的你,並不會特別同情。大家不是做著不喜歡的工作,就是做著喜歡的工作但是卻面對不好的環境,所以即使被人酸,也只好吞下去,因為這比起連這份工都沒有要好一點了。

 

谷阿莫的影片,傾向的就是酸和貶低別人的創作,他是否幽默、是否好笑,是很主觀的事情。但是站在創作者的立場來說,就往往笑不出來。自己付出靈魂,人生與心力,在惡劣環境下,拚命參與造出來的東西,就這樣幾分鐘被打發掉了,整個被劇透掉,而且得來的多數是一種簡略化的酸或者嘲諷。而對方卻能因此得到了商業上的成功,心裡自然會感到非常的不快。

 

平時被酸已經壓力很大,看到酸人這個行為,能得到自己夢寐以求的千萬投資與資源,甚至能賺大錢,而自己的創作卻沒有得到這種眷顧、反而很可能被負面影響時,就觸動了很多人的神經線。這是感情上對於谷阿莫有這麼巨大抗拒的原因。如果大家是賺很多錢,大受歡迎的創作者,被谷阿莫酸一下,其實也是一些小痕癢,大可以接受的,可是對於每一次創作都可能是最後一次的情況,那就太奢侈了。

 

如果我們身在一個比較寬容,創作容易得到機會,而且對勇於嘗試卻失敗的人,多一點欣賞的社會,其實被谷阿莫開開玩笑,可以是無傷大雅。可是當這麼多創作者,都是生死之間,常常得不到機會時,要擠出這種雅量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與其說是針對谷阿莫,不如說,這一次事情,觸動了很多人對於酸民和長期被酸的烏氣,谷阿莫將酸民成功的商業化,自然是被遷怒的對象。其實大家的怒氣,是彌漫著這個島上的整個酸民風氣,即使這背後埋藏了二次創作被法律打擊的風險。

 

我們眼裡看著產生成功作品的西方社會,其實也很鼓勵嘗試,資源不多的indie,即使畫面甚麼的及不上大資本的創作,都總會被欣賞和鼓勵,這樣的土壤,也使他們容得下那些產品被吐,畢竟大家都能活下去。而我們這邊,比起他們而言太過緊繃嚴刻,最後作品沒有比較好,精神壓力卻大了不少。

 

我們真正需要的,並不是支持或反對谷阿莫。喜歡或討厭他,總是各人的選擇,但我們需要的是理解,我們這裡的土壤是需要變得更適合於創造和嘗試,谷阿莫所引發的爭論,核心不是在他這個人,而是在於我們整個社會所面對,有待改善的產業環境。這才是值得我們去注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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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 id="attachment_32591" align="aligncenter" width="1024"] 繪圖:活人拳[/caption]

封面圖片來源:截自影片【谷阿莫】我被警方搜查之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在網路上的適用合理使用

編輯: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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