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3|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職場案例小教室]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注意事項(提前與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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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點
  1. 一般而言,醫生大多會先跟產婦預告可能生產的期間,依照現在的規定可以跟雇主請求提早休產假是沒有問題的,大原則可以4週為分界。
  2.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的規範限於小孩3歲前最長可請2年,原則上是可以分次請的,但每次請的期間建議不低於6個月。
常見處理方式
  1. 目前有關產假的規定散落在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動部的解釋上面,整體而言,以孕婦的妊娠週數(或月份)和工作年資判斷給予的產假及工資。......詳閱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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