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11/15從新聞報導中得知,含括中國在內的15個國家,已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協定。或許有很多人從我國官員或學者口中說出,此一協定對台灣影響有限,因此小看了此次協定的簽署甚至包含未來亞太地區可能對我們造成的影響。今天,筆者將從企業管理顧問的角度來說明,為何我們要重視亞太地區的國際協定?為何官員口中說的僅影響台灣25分的傳統產業後續看不見的衝擊正在發生?為何我們要戒慎恐懼去面對未來台灣的國際地位跟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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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首先,先談一下官員所說的,台灣被排除在RCEP之外,對於國內產業影響非常有限這件事。台灣於2002年加入WTO,於WTO下有所謂「關於資訊科技產品貿易之部長宣言」(Ministerial Declaration on Trad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 簡稱ITA)。ITA將資訊、通訊、半導體、電子零組件等電子產業出口自多數WTO會員國的關稅降至為零。這一個條件為目前台灣已有之固定條件,也是既定優惠,若以此既有條件作為評論基礎,有失妥當。
再者,從經濟部官員口中說出,台灣對於被排除在RCEP之外,所產生的衝擊相當有限這件事實則不然。此次RCEP簽訂對於台灣產業造成的影響,主要含括石化、紡織、鋼鐵、工具機等產業,而這些產業大部分的企業形式為中小企業。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數據,台灣中小企業佔總公司家數97.65%,佔出口貢獻13.42%,佔就業人口78.41%。可得而知,大部分的台灣就業人口皆是在中小企業內。
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大部分過往所製造的產品多為高度競爭、紅海型商品,僅有少部分順利轉型生產利基型、高毛利類產品。在傳統產業之中,關稅是決定於企業產品定價是否具有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之一,若能在關稅當中取得優勢,其他交期、品質、MOQ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則獲得客戶訂單的機率將大大提升。不過很可惜的,我國未能在此次協定當中參與其中,連帶的將使上述受影響知傳統產業與其下員工、就業者受到權益上的損害,例如可能因訂單減少造成的福利銳減或是廠房外移而導致的資本支出增加與就業機會減少等。
除短期影響外,中長期影響可能更為嚴重。若目前政府思維係希望中小企業、傳統產業自立自強,則中長期來看,若沿用這個邏輯,則未來包括CPTPP、BTA或其他FTA等,倘無法如預期加入,是否都能夠以中小企業需自立自強為主,去掩飾國內政府、產業正逐漸失去競爭力、談判力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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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如何因應?
中小企業面臨此一狀況,需從開源與節流兩部分著手,以提高自身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