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邏輯推理-溯因法

8月5日,No. 217,#邏輯推理 #溯因法
首先強調福爾摩斯這句話並不是溯因法的定義。不曉得為什麼中學義務教育會提到演繹法與歸納法的推理,反倒沒有提到生活中實用的溯因法 (#abduction)
溯因法是幫助我們找到生命中的解釋。
假設你的大學同學今天沒來上課。沒有其他資訊下,你可能猜測他睡過頭、翹課了。
但是下一堂課你發現他的女朋友也沒來上課,你修正你原先假設,他們可能去約會了。
然而,連續一整週他們都沒出現,你會再度修正你的解釋——他們可能一起出遠門、或是發生意外。
連續一個月都沒出現、也沒聽到什麼意外或失蹤訊息,你會再修正解釋:他們可能一起休學了。
根據新的資訊不斷地給出解釋與預測,是我們人生每天不斷都在做的事情,不管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推理,這就是abduction。
你可以忽略事實,但沒辦法忽略因此造成的後果。
這也是為什麼confirmation bias可怕的地方——有些人不在乎真相,只想相信自己相信的。
#每日猜招 #dailymrps #mrps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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