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閱讀時間 ‧ 約 10 分鐘

關於我得到憂鬱症這件事【生活01】


誰也說不清這樣的情況怎麼找上自己的。
長期家庭相處的壓力、對於自己的高度期待、特定事件的誘發。突然,某一天失眠的夜晚,或是某一刻難以說明的疏離感,給了一點點提示。
啊,我好像有點不太一樣了。
接著情況沒有好轉,持續過著生活。上著班上著課,洩氣的擠在捷運上或無力的停等在待轉區;焦慮的看著人群,強迫自己擠過這些陌生使你恐懼的台北街頭。
複雜的低壓持續籠罩在你的心中。一個月、兩個月,幾年的時消磨殆盡,你在這座城市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就像心靈的GPS系統早已故障,而你也不知道如今漂泊在何處。只有上班上課的地點,住宿的地點,牢牢記在你的腦海中。日復一日的兩點一線,你沒有特別想前往的地方,也沒有真正所謂稱得上「家」的歸宿好似永遠在流浪。
你開始借助一些方式改善難以捉摸的情況。
嘗試定期的運動、健康的飲食,找最親密的朋友相處。哪怕多一分鐘也好,這會讓你覺得「我好像能變得快樂一點」,再依依不捨地回到自己的住所。或是喝一點酒讓自己比較好入睡,抑或是在焦慮到雙手發抖時,抽一支煙,讓尼古丁麻痺自己,遠離過分的焦慮。
在嘗試過好幾輪、不同的排列組合後,你發現這些都不管用。沒辦法的。
規律運動逐漸開始怠慢,與朋友的相聚也漸漸疏遠。你或許知道這來自於你不夠自律,以及難以相處的個性;你自責,無言面對朋友與自己。轉而越加仰賴酒精在每晚提供的助眠效果,以及尼古丁燃燒的鎮定作用。你知道這對身體的危害,你都知道,但是無法從這些爛習慣與長期低壓的情緒中輕易抽身。
情況有時又突然好轉,好像過去那些情緒的拉扯都不存在,好的莫名其妙。但在下個瞬間,又跌入自責自卑抑鬱,焦慮迴圈的處境。輾轉往復,你在歲月裡不斷嘗試與失敗。
而在七年的旅程後,我才真正意識到,我可能是憂鬱症患者。

Ted這部短影片提及憂鬱症會有的普遍症狀:
情緒低落、對於喜歡的事物提不起勁、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抱有罪惡感、難以持續專心、睡眠問題、焦躁不安或是遲緩,以及反覆出現的自殺念頭
並且,醫學上來說,憂鬱症顯示腦內的神經傳導物質「不正常的傳遞或是損耗」例如血清素、多巴安。美國國家心理健康研究院指出,心理疾病患者普平均耗費10年才會尋求幫助。
也提供面對憂鬱症,我們如何幫助自己以及身邊的友人。例如嘗試鼓勵他們踏出就醫的第一步,告訴他們面對憂鬱症並不同於承認抑制軟弱;實際的情況是好比遇到嚴重的外傷(四肢骨折),你不會認為求助醫療展現了你意志不堅。最後,公開的討論關於憂鬱症的症狀,也有助於公眾更認識這樣的疾病,以及加強對於自我的理解,增加就醫的意願。
在分享完自身的經歷後,我認為現今社會中有一些現象,值得我們多一步思索。

首先:台灣教育中,精神疾病不被鼓勵放上台面

我該怎麼判斷自己應該就醫?
靜下來思考一下,對啊,到底該怎麼「判斷我需要就醫」?在對於什麼是憂鬱症沒有充足了解之前,我們要怎麼基於自身的情況,得出判斷?
當跌倒時,膝蓋的擦挫傷以及大片的傷口,你知道需要止血還有後續的消毒。在交通事故中,看到他人開放性骨折,你知道需要立刻呼叫專業人員前來幫助。而憂鬱症並沒有外顯的傷口,旁人難透過你的行為,辨別你需要什麼樣的幫助。這時,只能仰賴「自身對於心理的察覺」。
不過,在國民教育中,我們真的有被教授 「該如何認真對待自己的心理健康嗎」?
從小到大的教育中,輔導課不是被借去考他堂的考試,就是製作生涯手冊(不過真不知道這有什麼用處...)。而健康教育課,老師能願意帶學生認知到什麼是性,以及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就已經是屈指可數的優秀建教老師了。國民教育不鼓勵學習課本以外的知識,同時也不鼓勵孩子認識自己。
什麼是情緒?持續多久的低落應該要多加注意?
這些應該被教給孩子,建構認識自己的第一步沒有出現在課本上,也不會出現在課堂上。校方會定期發憂鬱症量表至班級,但是這並沒有被重視;而是草草要求學生勾一下,速速收回以為了趕上課進度。
在就醫過程中,讓我最為訝異的是,初診前所需填寫的心靈健康量表,與國高中填寫的量表,內容與引導問題上,並無太大差異。
形式主義作風,加上毫無隱私的調查方式, 展現台灣心理教育中被忽視的重要一角。
對於心理知識的無知,使得我們在判斷是否該尋求幫助時,無從衡量。升學主義主導的校園環境中,「抱有壓力」(無論課業或是家庭)又被視為再正常不過的事,近乎所有成年人難以明白也不太在意孩子的心靈狀況。對他們來說,孩子們的壓力只是他們尚不懂事,長大後就會明白「這沒什麼大不了」。
時間的催促之下,孩子們成為青年,青年們進入社會,一大部分的他們從未有機會好好認識自己的情緒、自身重要的一部份。當他們成為家長後,也難以與孩子溝通這究竟是什麼引領他們認識何謂情緒。
公共社會中關於情緒、心理健康的討論,被封入幽閉的一角不被談起。也難以談起,因為我們皆尚不明白這不理性的情緒,究竟為何物?遑論「判斷」自己是否需要身心科的幫助了。
然而,一個「重視主體性的社會」不應該忽視這部分。我們需要透過教育讓未來世代完整的認識自己;也應該對處在社會陰暗處不知如何是好的人伸出援手,讓這些議題回到公共討論中。使所有社會成員明白,他們所在的社會重視所有身體、心靈受傷的患者,沒有人應該被社會落在角落。

第二:媒體污名化,使患者不願承認精神疾病

「污名化」是精神疾病患者不敢於、不輕易將自身情況與疾病連接的重要因素。在朋友親人的例子中,因為不想成為「社會描述的精神病患」,既使最終就醫,取得改善藥物,也不願意真正服用。因為對他而言,吃了這些藥就等於向家人承認了,自己是所謂的「精神病」
污名化並不會讓事情好轉。
社會逐漸排斥、切割精神疾病患者與「普通人」,將使得這項全民精神衛生議題跌出公共討論、政策規劃,使少數人的權益不受重視。這將更壓迫患者的協助資源,使患者更不敢於向外界、他人求助,爭取身為公民應該享有的「話語權」。
而在精神疾病患者噤聲的社會,常人與「淺在患者」,又更有理由透過「污名化的刻板印象」認知社會中的部分群體與這項疾病的片面樣貌,使無聲的壓迫遍佈社會的角落。不只患者陷入內在認同與接納的自相矛盾,社會中的他者亦默默地成為這個氛圍的共犯;沒有人在這樣的循環中,找出一條解決問題的道路。
而污名化的連接,我認為是大眾將 「精神疾病與無罪」錯誤的連結。
我們對於「犯錯」和與之相伴的「罰則」有傳統倫理提供的判斷指引。但是這項指引並不總是使我們得到「道德上應接受的結論」。例如無能力者的錯誤行為,並不應該被施予懲罰,其理由在於他在這項行動中「不全然地」執行了自身動機與意圖。這時若我們照樣懲罰他,反而是道德上不對的一件事。
好比小孩偷拿了文具店的鉛筆、失能長者對於照護者施暴;在這樣的案例中兩件行為的行為者若是「無行為、不完全行為能力者」,那麼相應的我們對於他們的罰則也應該有所調整。原因是他們雖然「執行了行為」,卻不明白或基於特定因素「導致不道德事件(傷害)發生」。
在這個層面上懲罰他們「並不道德」其更根本的原因,可以追溯到這些行為人並非一個「可承擔責任之人」
行為人的行動,並非完全源自於 「自身可掌控的動機與判斷」。
在關乎道德議題的思考時,我們不應該機械化的找出錯誤行,為與該行為的促使者,接著迅速地得出行為人是否違反了道德。而更應該重視,在每個值得道德反省的案例中,行為人處在什麼樣的情境中做出選擇?他是否可承擔完全的責任,使我們在道德上可合理的將它與我們的「讚賞、責罰」建立連接?
最後,我們可以思考這些讚賞責罰,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我們為什麼執著於追究與細探這些事件中的賞與罰?
我認為這可以有多種目的。台灣人最常見的以牙還牙、殺人償命是其中一種,給予社會中他人警惕不敢從事該項行為、給予社會中他人鼓勵應該多促進這樣的行為是一種。關乎於重視正義這項公共價值也可以是其中一項。
但我認為最核心的關鍵在於, 我們想確定「是這個人」應該為這件事負責。
我們不想做錯判斷,也不想冤望他人,而是正確地找出事件與行為者的連接。而台灣人擔心「錯誤行為會因此不被懲罰」得到無罪赦免,其實是一種錯誤推斷。
錯誤行為在任何情況中「仍會是錯誤的」
但是行為人是否為一個「完全責任能力者」?他是否完全出自於自身意願執行這項行動?是我們判定他應該為該事件負責的核心前提。而若前提為否,不論是他患有身心疾病、被他人狹持、遭瘋狂科學家改造大腦,在責任歸屬的判斷上,基於道德與正義價值觀,我們都有好理由緩一步思考。

最後:面對自己,需要最大的勇氣

沒有人「天就知道」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從事什麼樣的工作、要不要組成家庭、捍衛什麼特定的社會議題、抱持何種價值觀。我們總是在生活的正確與錯誤經歷中成長,逐步摸索、理解自己其實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這些或大或小對自身的了解,往往需要最大的勇氣自我面對。好比:自身休閒偏好與普遍生理同性別者不同、學業的規劃與國民教育者不同,更不用說性傾向與普遍大眾刻板映像有所差異、承認自己患有精神疾病、面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
這些「承認與面對」的過程,不是一剎那便能實現,你需要花費好長的時間自我辯證,試圖說服自己與理解自己,「原來我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這必然是一條艱難的道路,同時是一條旁人會指指點點的險徑。道路盡頭也未必是釋懷,或許是另一個挑戰的開始。然而人或許天性上就有探究的慾望,我們總有一個渴望「認識自己」。這也或許是古希臘阿波羅神廟上,為什麼刻下認識自己吧(γνῶθι σεαυτόν)!
願所有人都有機會坦承地面對自己,也感謝你們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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