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寫論文的日子 (15) l 大學篇 - 我所經歷到的學術暗黑面 part2

我在大學時期做研究,所經歷的暗黑面 part2

雖然不滿我的論文品質,卻自己拿去發表
科技部大專生研究計劃通過後,不止能得到研究獎金,若研究做得好,還有機會得到研究創作獎,並且再得到另一筆獎金。八月初公佈計劃是否通過,若要競爭研究創作獎的話,隔年三月底就要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書。於是,在計劃通過後的九個月內,我勢必要把計劃給執行完畢。
其實經過一次的研討會,以及一次的學士論文的撰寫,我已經清楚知道方教授根本就不在乎研究的嚴謹度,只是在乎研究結果。在計劃結果公布後,我根本就沒動力動工,並且跟方教授扯說:「狀態不好」,來逃避動工。只要我跟他信心喊話說:「一定寫得出來!」這種我也不知道會否開天窗的話,就能夠安撫他了。
到了隔年一月,返鄉過年,我才開始認真動工。直到三月初才把問卷生出來,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完成問卷設計、發放和收集問卷、分析、撰寫結果。以我菜鳥級的研究能力來說,短時間生出一篇論文,成果絕對是有很多瑕疵的。尤其我的分析只跑了敘述統計,以及跑了一個和諧係數,更基本的「檢定」我根本就沒跑。分析出來的東西,基本上就是一份完全毫無參考價值可言的研究結果。
即便如此,但我不知哪來的野心想要得到創作獎,我只能把更多希望寄託在前三章,希望我的寫作邏輯能夠說服評委忽略我的研究結果。不得不說,我確實也善用了自己的「小聰明」,讓自己的研究能夠步向得獎之路。因為研究室那位帶我入門的學姊曾得過研究創作獎,而且她的研究邏輯跟我的研究方向很雷同,所以我就乾脆模仿她的寫作邏輯,把前三章的研究邏輯寫得煞有其事。當時覺得複製他人的成功之道,或許也能複製同樣的結局。
然而,方教授在閱讀並修改我的研究報告過程中,還在靠北說:「這要得獎恐怕很困難!」他看起來不滿意我的論文品質。殊不知,在研究創作獎公佈的那一天,立馬給他狠狠地打臉。更打臉的是,雖然他批評我的研究成果,但過幾個月,我就收到某國外知名期刊的投稿通知。他在沒經過我的同意之下,又把我的研究成果拿去投稿,除了打臉他的眼光之外,更顯出他根本不尊重我作為研究主要貢獻者是否想要拿去投稿的意願。
而且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急著要發paper,因為他除了把我的研究成果給刪減成期刊的字數要求,並且翻譯成英文之外,內容幾乎沒有修改,分析結果也沒重跑重修改。我很清楚知道那份研究的寫作邏輯有瑕疵,分析結果更是不知所云,而且研究的格局和分析方法,根本就是搬不上檯面的東西!方教授還拿去那種知名且影響係數(Impact Factor)不低的期刊。不意外很快就被退稿,我覺得超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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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頂大教授也不過如此
完成科技部的計劃後,我就能不要再面對學術的各種暗黑面了嗎?才不呢!當時我已經念大四下學期,正在修習某一門的行銷調查的課。那門課也要在期末完成一份團體的研究報告。我是在那門課之後,才產生一種「原來頂大教授也不過如此」的想法。
那門課的教授,我稱她為「阿媚教授」吧!阿媚教授的課要求修課學生,在期中前,就要跟他討論出研究方向。因為我本身有過研究經驗,所以我在跟阿媚教授約meeting的當天早上,才跟組員討論並確定研究變項,直接套用我之前研究的邏輯,修改成符合課堂報告的主題。因為我之前做的是行銷設計的東西,雖然阿媚教授也是行銷領域專長的,但她完全不懂設計。在我們提出研究方向之後,阿媚教授HIGH爆,覺得我們的研究特別有趣。於是,第一次的meeting這樣就唬弄過去了。
到了期末報告產出後,阿媚教授更是對我的研究結果讚譽有加。整份研究確實是寫得煞有其事,但仍然有非常多蠻嚴重的瑕疵,例如:由於我們是自製問卷,是提供一些我們自行設計圖片供受測者做選擇,這樣的問卷理應要找相關領域的專家來確認,拿去測試才較能降低研究偏誤,但我們根本沒時間做!光是這樣的問題,就足以讓整份研究有極大的漏洞。然後分析方法有很大的修正的空間。而且,因為時間不足,所以樣本數也只收了百多份,根本就不夠。當然,作為課堂的期末報告,這樣規格的研究,應算是誠意十足的。
就在報告完成之後,有一天方教授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去。他說,因為阿媚教授提到我們組別的期末報告寫得還不錯,看看是否要拿去投期刊,然後就掛上他、阿媚教授和我的名字。聽到這裡,我一肚子火!首先,方教授從頭到尾根本就沒參與研究,也沒指導我這門課堂報告,憑什麼要求把這份研究「授權」給他,並掛他名?再來,縱使阿媚教授是授課老師,她除了在第一次meeting跟我們討報告方向,以及在期中、期末課堂報告中,基本上就只是在「讚美」我們的報告內容,也沒有提供什麼實質的建議,掛上她的名字也很不合理。
當時作為一位大學生,我都可以意識到這份研究根本就有不可逆的大漏洞。雖然投稿到三流期刊不是問題,但作為頂大的教授,多少還是要顧及一下自己的學術名聲吧?這種大漏洞的文章,不沾邊不是最好的嗎?然而,阿媚教授自始而終不僅沒有發現研究的漏洞,而且還覺得掛上自己的名字並沒問題。這不單單只是學術論文的問題,還看得出阿媚教授的研究實力讓我感到困惑。我後來得出一個心得是:只要做教授不懂的東西,其實也可以輕鬆蒙蔽過去,頂大教授也不過如此。
雖然整份報告,我算是主要貢獻者,基本上我有較大的權力決定是否要把它給「讓」出去,但我最後就以其他團體組員不允許作為理由,拒絕了兩位教授的要求。方教授還碎念說:「他們也沒什麼在做事情,為什麼不讓你發表?」雖然我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臉,說出這番話就是了。
縱使報告有瑕疵,但我也花了不少心思產出這份研究結果,我仍希望有機會公開發表它。於是乎,我找了組內另一名貢獻也蠻多的學妹,一起修好這份研究,然後拿去研討會和一般的期刊發表。我們也不敢求助人任何教授,一方面也不知道系上還有哪位教授可以協助,畢竟我們突然丟出一份研究,然後找其他教授協助指導也很奇怪;另一方面,即便找到,也很怕這份研究成果又會被教授強迫不合理的「授權」。最後,在課堂結束後的一年左右,我們靠自己把研究給發表出去了。
雖然很不喜歡這樣的學術氛圍,也對這樣的情況很失望,但這似乎也是一種無法除去的常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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