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閱讀時間 ‧ 約 8 分鐘

[職場](嗆)你到底要不要換工作? (下集) — 誠實,最難堪的狀態,卻最有價值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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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短短幾天內,又有新的發展
    人力顧問小姐來信,說她幫我 “取消” 了這次面談。
    因為獵人頭公司卡在中間,我跟A公司彼此是聯絡不上彼此的。
    看起來,切得一刀兩斷。 再也不會有人提起這件「嗆人」的事。
    但是……
    對方忘記一個新名詞,也就是「人肉搜索」這個新詞。
    隔天晚上, 我在 104人力銀行的網站上,找到A公司所有職缺。 很快地分析與過濾之後,找到相同的工作職務。  (我相信:在網路上搜尋解答,是每一個IT業界的人,都很熟悉的技巧)
    運氣更好的事,上面竟然有留下 E-Mail。
    於是我直接跟對方聯繫,說: 獵人頭公司幫我傳遞履歷,主管也滿意想約面談,  但後斷了聯繫,能否幫我洽詢一下?
    A公司的人回應如下:  1. 獵人頭公司說「你嫌A公司太遠」而拒絕面試。  2. 因為合約的關係,一旦透過獵人頭公司找人,建議您跟該名人力顧問洽談。不要直接跟我們洽談。
    這下好玩了。 明眼人應該看得出來,有人「為了圓上一個謊,於是用第二個謊話來掩蓋事實。」
    玩手段,避免雙方見面、對質, 這的確是妙招。
    (1) . 嗆人,已經很失體面。
    (2). 說謊、捏造原因,讓雙方中斷聯繫。  這條罪更嚴重了!
    他不但損了自己的職業道德,他們公司的清譽,我看也毀了。  這件事一旦被A公司知道前因後果,我看這家人力顧問公司,說不定會被告!  (今天您代表A公司來徵人,發生上面兩種情況,丟臉的是誰?)
    ………………………………………………………………………………………………………………………… 有了上次聯絡人力公司主管、告御狀的經驗之後, 這次我不敢動手了。
    因為這一公開,一定有人完蛋!
    於是,我整個週末都在想這件事,該怎麼解決最好?
    我問問我自己:「如果我的Team有人出了包,我想不想知道真相?」
    知道真相以後,我又想怎麼作?
    1. 責任歸屬與改進,是必然的。但絕對不是第一件要作的事。 2. 「損害控管」才是第一件重要的事!
    怎麼樣讓傷害減到最低? 怎麼樣把事情拉回原軌(繼續作下去)?
    怎樣平復自己同仁或是客戶不爽的狀況,讓公事能完成、能繼續運作 (私事可以慢慢喬!)
    這是「公事優先」、「團隊與專案」優先的原則。
    我的答案是「Yes !」
    如果這情況發生在我的團隊裡面,我會想知道。 因為知道這件事,才能在爆發更大的錯誤之前,趕緊處理、解決。
    我喬不定,我還能請我的主管出面橋。……………..「預防勝於治療」
    否則,一旦拖延下去,連續大爆炸一個一個接連產生,到最後我扛不住、我主管扛不住,說不定我們整個部門都扛不住。
    出問題的時候,人人都想挖個洞躲來,看看事情是不是會自然消失 (這是人性。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直覺反應…… 我當然也是)
    但換個角度想想, 事情已經毀了,人也死定了(要扛責任) 這時候就算被解雇,也要留一個漂亮的身影。
    誠實,是最好的對策。
    因為很可能被 Fire……..所以這是主管評量我們的「最後機會」, 主管會怎麼看待你:
    這是一個普通人?(出事以後,躲起來,說謊、推託、怪別人……)
    還是一個勇於承擔的人(扛自己的錯,面對它,學習改善它)
    職場這麼小,不要以為換工作,人家就打聽不到你的過去。
    你的老闆、跟你一起工作的同仁、你的客戶 …….隨隨便便都有一二十個人關注這件事
    他們以後也會轉職、換跑道,這件事不會消失,評 價會一直留下來!
    誠實,一直是一面鏡子。 當您用誠實來面對過錯時,您自己會變成一面「照妖鏡」。
    事情出包了(in Trouble),每一個人多少都有責任。 當你變得誠實的時候,團隊裡面的每一個人是否說謊,都可以被你看得一清二楚。
    很多人相處十年,都還看不清對方的底子。 但這時候,你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這些真相是難得的資產, 或許在下一個公司、下一個戰場、下一個案子遇見這些人,
    你手上最棒的底牌就是這些人「遇見大錯時 會展露出來的反應(人性的真相)」
    該防著他們?還是可以跟他們真心合作?
    因為你誠實過,當過一面照妖鏡,所以你心裡有著好答案。
    把這件事時光倒流 如果是您,您怎麼作?
    方法一,我會怎麼作、我想怎麼作?
    我想:我會趕緊道歉,姿態放低一點,  趕緊把面談時間再來喬一次。
    理論上來說,當你去面試的時候,一直抱怨、告狀….等等。說真的,主管會喜歡你這種人嗎? 通常大家會隱忍不發。 所以不用太過擔心這些醜事被曝光。
    就算這件事(嗆人的事)曝光,至少我完成我該作的「公事」。
    ………………………………………………………………………………………..
    想到這裡,兩天之後,
    我在週日的深夜,重新發一封信給這位人力顧問小姐。 我強調: 1. 我已經跟對方聯繫上了。 我未曾拒絕面試,更沒嫌A公司地點遙遠。 2. 身為人力顧問,不該捏造理由,阻礙工作雙方的媒合。 3. 把我下一週白天、晚上方便的時間列出來給她,請她幫我處理。 4. 這件事(說謊的事情),我絕對不會跟她的主管報告,請放心。
    每個人都會衝動,都會有脾氣, 但也都需要「多一次機會」。不是嗎?
    這件事我倆(私底下)再怎麼不爽,一旦公事能搞定。 他們賺了業績, 我換了新工作。
    一樣皆大歡喜。
    前面講過:這是「公事優先」、「團隊與專案」優先的原則。
    方法二, 如果用了說謊的方式,繼續隱瞞下去, 看看最後會怎麼樣呢?
    很可惜,這位小姐選了方法二。 不理不睬。
    A公司知道這件事有蹊蹺,直接打聽上來了。 事情接連爆發,到最後就算主管要出面幫你圓場,都力有未逮
    很多年輕一點的朋友,都會很豪氣地說:「出了事,大不了我辭職不幹」
    但,爽快地走了,剩下 誰 來 善 後 ?
    辭職跑了,更不負責任。……………………….更爛!!!!
    只求自我解脫,
    害死團隊、害死主管,說不定害死公司。
    上一次我被陷害去寫 Flash動畫,三個多月,做到最後我實在作不下去。 跟老闆回報:我把這案子做完,但下一個案子我實在沒辦法幫忙了。
    即便如此,他也堅持不進人,要我繼續作下去(下個案子也給我作,有作不完的 Flash要排給我)
    我直接說:那好,我選擇離職。
    但我做到最後一天,做到老闆跟測試人員都簽字通過,找不到 Bug,願意結案。
    那天起,我才開始跑離職程序。
    前面講過:這是「公事優先」、「團隊與專案」優先的原則。
    (其實,我也很擔心以後繞了一圈又回到相同的公司,總要留點名聲給人打聽。為自己鋪後路)
    真的每一個主管都是瞎子嗎?
    大老闆就看見了。(我一年跟他講不到兩句話,也沒跟他抱怨過這件事。但他總有管道知道,他一清二楚)
    他出面問我老闆,這件事是交派給D先生。為何是我從頭做到尾? 大老闆跟我保證:如果你願意留下來,以後我保證(在我管得到的部門內)不會有這種事再發生
    結果呢,我繼續留下來了。
    可能我運氣好吧…………….
    很多人誠實了,承擔了。 但變成替死鬼。而且背了大黑鍋。 最後連工作都保不住。
    但是,如同我所說,看清一個人的底、看清一個人「面臨大難的反應」 離職。其實並沒有這麼不值錢。
    世界很小,一定還會再見。
    再見面的時候,你手上的底牌值錢嗎?
    那是用很痛苦的經驗 — —
    違反人性的「逃避」的直覺, 硬著頭皮、咬牙面對 用誠實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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