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4/23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文言54北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吾性不喜華靡,自為乳兒,長者加以金銀華美之服,輒羞赧棄去之。二十忝科名,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乃簪一花。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亦不敢服垢弊以矯俗乾名,但順吾性而已。眾人皆以奢靡為榮,吾心獨以儉素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為病。應之曰:“孔子稱‘與其不遜也寧固。’又曰‘以約失之者鮮矣。’又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古人以儉為美德,今人乃以儉相詬病。嘻,異哉!”
近歲風俗尤為侈靡,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吾記天聖中,先公為群牧判官,客至未嘗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過七行。酒酤於市,果止於梨、栗、棗、柿之類;餚止於脯、醢、菜羹,器用瓷、漆。當時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會數而禮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內法,果、餚非遠方珍異,食非多品,器皿非滿案,不敢會賓友,常量月營聚,然後敢發書。苟或不然,人爭非之,以為鄙吝。故不隨俗靡者,蓋鮮矣。嗟乎!風俗頹弊如是,居位者雖不能禁,忍助之乎!
又聞昔李文靖公為相,治居第於封丘門內,廳事前僅容鏇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參政魯公為諫官,真宗遣使急召之,得於酒家,既入,問其所來,以實對。上曰:“卿為清望官,奈何飲於酒肆?”對曰:“臣家貧,客至無器皿、餚、果,故就酒家觴之。”上以無隱,益重之。張文節為相,自奉養如為河陽掌書記時,所親或規之曰:“公今受俸不少,而自奉若此。公雖自信清約,外人頗有公孫布被之譏。公宜少從眾。”公嘆曰:“吾今日之俸,雖舉家錦衣玉食,何患不能?顧人之常情,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吾今日之俸豈能常有?身豈能常存?一旦異於今日,家人習奢已久,不能頓儉,必致失所。豈若吾居位、去位、身存、身亡,常如一日乎?”嗚呼!大賢之深謀遠慮,豈庸人所及哉!
御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儉來也。夫儉則寡慾,君子寡慾,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慾,則能謹身節用,遠罪豐家。故曰:“儉,德之共也。”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是以居官必賄,居鄉必盜。故曰:“侈,惡之大也。”
昔正考父饘粥以餬口,孟僖子知其後必有達人。季文子相三君,妾不衣帛,馬不食粟,君子以為忠。管仲鏤簋朱紘,山節藻梲,孔子鄙其小器。公叔文子享衛靈公,史鰌知其及禍;及戌,果以富得罪出亡。何曾日食萬錢,至孫以驕溢傾家。石崇以奢靡誇人,卒以此死東市。近世寇萊公豪侈冠一時,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子孫習其家風,今多窮困。其餘以儉立名,以侈自敗者多矣,不可遍數,聊舉數人以訓汝。汝非徒身當服行,當以訓汝子孫,使知前輩之風俗雲。《司馬文正公集》
注釋 1、訓儉示康:闡釋節儉(對於“立名”的重要意義)給康看。訓,訓釋、解釋。 2、寒家:指門第低微,余資少。 3、清白:形容詞活用作名詞,清正廉潔的家風。 4、華靡:生活豪華奢侈。 5、乳兒:幼兒。 6、長者:長輩。 7、羞赧:害羞。 8、忝科名:名列進士的科名。 9、同年:同榜登科的人。 10、簪:插、戴。 11、充腹:吃飽。 12、垢弊:骯髒破爛的衣服。 13、矯俗乾名:故意用不同流俗的姿態來獵取名譽。 14、順吾性:順從我的天性。 15、儉素:節儉樸素。 16、固陋:淺陋。 17、病:缺點。 18、與其不遜也寧固:與其驕縱不遜,寧可簡陋寒酸。不遜,驕傲。 19、約:節儉。 20、鮮:少。 21、志於道:有志於追求道。 22、未足:不值得。 23、議:議論 24、詬病:譏議、批評。 25、異:奇怪。 26、近歲:指宋神宗元豐年間。 27、走卒:當差的。 28、絲履:絲織的鞋。 29、天聖:宋仁宗年號(1023~1032)。 30、群牧:主管國家馬匹的機構。 31、置酒:擺酒席。 32、皆然:都這樣。 33、非:認為不對。 34、會:聚會。 35、禮勤:禮意殷勤。 36、物薄:食物簡單。 37、內法:內宮釀酒之法。 38、遠方珍異:來自遠方的奇珍異果。 39、品:種類。 40、營聚:張羅、準備。 41、發書:發出請柬。 42、苟或:如果有人。 43、鄙吝:吝嗇。 44、隨俗靡:跟風隨俗。靡,傾、倒。 45、頹弊:敗壞。 46、居位者:有權勢的人。 47、忍:忍心。 48、廳事:辦公或接待賓客的廳堂。 49、鏇馬:馬轉身。 50、隘:狹窄。 51、誠:確實。 52、太祝奉禮:太常寺的兩個官職,主管祭祀。常由功臣子孫擔任。 53、得於酒家:在酒館找到。 54、所來:從何處來。 55、以實對:把實情說出。 56、卿:皇帝對大臣的稱呼。 57、清望官:尊貴而有名望的清官。 58、酒肆:酒館。 59、就:借著。 60、觴之:請人喝酒。 61、無隱:坦言,不隱瞞。 62、蓋:更加。 63、自奉養:自己生活享受。 64、掌書記:唐朝官名,相當於宋代判官,故以此代稱。 65、所親:“所”字加動詞構成所字結構,這裡相當於名詞性短語,意為“所親近的人”。 66、清約:清廉節約。 67、從眾:和眾人一樣。 68、錦衣玉食:即“衣錦衣,食玉食”,穿高貴的服裝,吃珍貴的食品。 69、顧:但。 70、頓:馬上。 71、失所:無存身之地。 72、庸人:凡人,平常人。 73、共:通“洪”,大。 74、寡慾:欲望很少。 75、不役於物:不受外物的牽扯、制約。 76、直道而行:行正直之道,指任何事情都敢於誠實不欺地去做。 77、小人:指普通百姓。 78、謹身節用:約束自己,節約用度。 79、遠、豐:形容詞的使動用法,使……遠、使……豐。 80、枉道:不按正道行事。 81、速禍:招致禍患。速,招。 82、多求:多方搜求。 83、妄用:浪費。 84、居官:做官時。 85、賄:貪贓受賄。 86、居鄉:不做官時。 87、其後:他的後代。 88、達人:顯達的人。 89、以為忠:認為他忠於公室。 90、簋: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91、紘:帽帶 92、山節:刻有山形的斗拱。 93、藻梲:用美麗圖案裝飾的樑上短柱。梲,樑上的短柱。 94、享:宴請。 95、及禍:遭到禍患。 96、得罪:惹上罪名。 97、出亡:逃亡別國。 98、驕溢:驕橫豪奢。 99、傾家:喪失全部家產。 100、誇人:炫耀。 101、卒:終於。 102、東市:刑場。 103、冠:領先。 104、習:染上。 105、立名:樹立名聲。 106、遍數:全部列舉 107、非徒:不僅。 108、身:自身。 109、服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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