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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林寶訓》卷第二 091

2014.11.19 良因法師 隨筆
靈源謂黃太史曰:
古人云,抱火措於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然,固以為安。
此誠喻安危之機,死生之理,明如杲日,間不容髮。
夫人平居燕處,罕以生死禍患為慮。
一旦事出不測,方頓足扼腕而救之,終莫能濟矣。
《筆帖》
【演蓮法師譯文】
靈源惟清禪師對太史黃庭堅居士說:古人曾說,把火炬放在柴草的下面,而人卻在柴堆上睡覺,當火還未燒到身體時,自以為很安全。
這話用來比喻人的安危之機間不容髮,其中所隱含的死生之理亦明白得如杲日麗天。然而,人們在平常安閒無事的時候,很少想到死生禍患隨時可能發生。
一旦意料不到的禍事發生了,這時才慌得頓足捶胸想要挽救,但已經太遲了,後悔亦無濟於事。
良因贊曰:
在《廣論》中開示,若不修「念死」,有六種過患:
一、忘失正法;
二、雖未忘失,而不修習;
三、修不清淨;
四、失精進;
五、自不善(此生與後世二種不善);
六、死時追悔。
望此六種過失,回顧我等,若酖染世樂,
即使是學佛,也將渾渾噩噩過此一生。
「世樂雖榮,享盡愁還至」,還是將「死」字貼額頭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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