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與索引
本系列共分八章,分別為
- 備審十誡(上)
- 備審十誡(下)
- N.多元表現之妥善寫法
- O.高中學習歷程反思之妥善寫法
- P.就讀動機之妥善動機之妥善寫法
- Q.學習計劃與生涯計畫之妥善寫法
- 容易忽視的A~M:如何由此出奇制勝
- 技巧與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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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勝二階面試】系列互相參考,效果方為最佳。
由於筆者出身低收入戶家庭,求學過程又多逢貴人、師長提拔,深知貧富差距之苦與飲水思源之重要,個人諮詢服務有提供折扣和回饋母校方案,一樣見於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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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要抄襲
上一篇說完了五個正面的原則,這次筆者來談要避免的禁忌。首先必然要避免的絕對是抄襲。
關於備審資料,各高中端的輔導室通常都會留有過去十年以上的申請資料,如果仔細翻閱,考生們不難發現過往的備審資料雖然不是用學習歷程檔案的方式去完成的,但內容大同小異。
因為本質上,學習檔案歷程這個政策的出爐其實是教育部希望縮短明星學校與社區高中職、減少城鄉差距所規劃出來的一種變通手段,讓有機會參加大量競賽、有資源獲得大量獎牌的名校學生可以放上去的資歷從全放變成擇優放,協助資源少、資訊少的學子可以慢慢積累檔案,到了申請的時候不會無檔案能放。
但是,也因為這樣,參考過往的備審有沒有價值?有。參考過去正取的學長姊的備審有沒有價值?當然有。
那抄襲的問題就來了。
現成的東西就在這裡,為什麼考生不能直接抄呢?或是抄了,再改幾個字就好?
道德問題是絕對過不了關的,但筆者也清楚道德說教就可以約束想抄襲的人,這個世界早就河清海晏、天下太平了。
現實的考量有幾個:
- 同校、同系:即使是同一個校系,隔了幾年也可能會因為系主任換人、系務會議有新決定而在課程與願景上有大幅度調整,而如果是只隔一年、兩年的正取生備審,考生拿來直接抄襲,教授們不認識考生,但大有可能認識錄取進來的學生啊!怎麼會有兩個人,畢業學校一樣、屆數差不遠,就連學思歷程、申請動機都差不多的?沒被抓包,可能是考生走運,被抓包了是這個校系直接宣告失敗喔!
- 不同校,類似系:筆者在前一篇文章就說過了,同樣是法律系,東吳法律的專長領域跟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的三個組都各自有所差異,直接抄襲過來用,方便是方便,但適合與否就不知道了。
- 考生未必知道當年錄取的全貌:拋開校系不論,考生怎麼確定抄襲的這份備審和其作者在當年是怎麼上榜的?也許當年一階篩選機制不同以外,二階的配分也不同,萬一考生抄襲的對象是靠著學測的級分數在二階分數配比很高才考進去的,這位學長姊的備審沒有想像中那麼優秀,這一抄不就弄巧成拙了嗎?也許這份備審有缺陷,當初被教授指出來但學長姊應對得當,所以面試分數很高才上榜,但抄襲者能複製這件事情嗎?不見得吧!
所以,不要因為系方可能很忙就想說,我直接抄襲或是請人代筆。先不提年初ChatGPT的熱潮就讓學界、業界都對文字產出變得很敏感了,抄襲跟花錢請人代筆製作備審都是個人申請入學制度出現以來就有的現象。
教授們從以前就掌握著最簡單的破解法:問。是不是自己寫的?是不是自己思考過才完成的文章?是不是親身經歷?在教授們這些老江湖面前不過就是幾個問題的功夫而已。
以前面試在三月的時候,教授們比較和藹,一來大學剛開學沒多久,身心還算愉悅,二來也知道大家是高中生沒必要刁難;但是現在是五月中面試,考生們面對的是剛剛面試完博士班入學生、正在趕課程進度,還要改期中作業或期中考......等等雜務纏身,仍舊知道考生是高中生,但不一定能從教學現場、博班考試現場退下戰力的教授們,普遍從去年的狀況看來,雖然筆者接觸的考生,以及從學弟妹們聽聞到的結果是:大家的成績被打得很好,但是面試現場普遍被嚇得不輕。
抄襲與代筆都是學術界大忌,即使你只是要念大學,不見得要走學術,但教授們都是走學術的,或多或少都有學術人的脾氣。請不要自己花了錢去送死。
七、與人雷同? 很好,改掉重寫。
不抄襲,不代筆,可我就不知道該怎麼寫了。參考過往的成功案例,或是網路上面的一些範本總行吧!
這個思路是好的,但是寫完之後請自己讀一下,然後再看看範本,看看相似度有多少。再想想,有多少茫然的考生可能跟你做了類似的事情,並且有著差不多的相似度。最後,我們再度運用一下同理心,你就明白為什麼與人雷同,也不是最好的備審了。
一樣的假設,一個教授,一天面試九十人,看九十份備審,裡面只要有七成的人做了上述的事情,維持七成的相似度,就代表會有六十三個人在說著有七成像的故事:「高一的我在參加XX志工營的過程中,第一次接觸到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跟著護理師一起替他翻身、擦澡,然後推著輪椅陪他出去曬太陽的時候,我感覺到投身醫療業/長照業的人員真的都很偉大。」
這樣寫不是不行,醫療人員當然是偉大的。但是,多數人申請醫學系、護理系的動機都是這樣寫的時候,平心而論,你是教授的話,你認為教授們會不會看到有點煩?
這就跟我們許多教過作文的老師在交流時常舉的例子一樣:寫作文寫到親情的溫暖時,很奇怪!通常都是晚上十點、通常都是媽媽敲房門、通常都是從微波爐裡面端出熱牛奶給寫作文的人,然後溫柔提醒說算數學/背單字不要念到太晚喔。台灣的家庭結構是一模一樣嗎?需要念到深夜的科目只有數學和英文嗎?作文老師改到後來都覺得親情疲乏了......
但如果上面那段敘述我們照樣拿下來改寫:「高一的我在參加XX志工營的過程中,......,推著輪椅陪他出去曬太陽時,他用台語跟我說話,我卻半句話都聽不懂時,我才發現我在這片土地活了十六年,但我與某些老一輩的人是完全沒有辦法溝通的。」拿去申請台文系說自己從此開始學習台語、拿去申請政治系說自己開始關心公共政策可能造成的影響,這是可行的,而且可能令人感覺耳目一新也說不定。
這也就是為什麼筆者要強調有雷同就要改的原因:
一個是教授們審美疲勞的問題會影響考生的分數,另一個是考生將自己的故事說得更好、更有技巧時,才有機會變成留下印象、拿下高分的人。
而有印象、有不同處時也才能創造機會,讓教授更主動問你問題,而且很有機會是你準備好的問題。備審與面試是一體的,與其將命運都交給教授,不如自己主動創造話題、設下陷阱,讓教授來問你。
這也就是孫子兵法所說的:「欲將取之,必先予之。」
八、不要連自己的備審都不熟
承上所述,考生絕對不能對自己的備審不熟。
如果二階沒上,六月中才準備分科是很刺激的一件事情,而且絕對不是好的那種刺激。除了台大醫學系這種極端校系是二階完全不看學測分數了,只看備審、面試、筆試等二階指定項目,其他校系多半還是看一些學測成績,也看一些二階指定項目成績。
對考生來說,學測成績已經不能改變;有筆試的校系要額外準備,那可能有考古題、可能沒有;但備審資料是考生自己做的,口試也基本上會是由此來進行詢問,也就是說,備審資料是考生唯一可以改變、唯一能掌握的項目,甚至有一定機率可以反過來影響口試成績。
如果這是考生在這段時期唯一可以努力掌握,且能全權掌握的標的,還不能熟讀自己所寫的備審,那麼這場面試中考生的勝算就很低了。這也是為什麼一定不能抄襲、請人代寫的原因,因為你自己寫的東西你都可能忘記的時候,更何況是別人替你寫的東西。
也只有對於自己的備審倒背如流、有充分認識,在面試過程之中才能適用筆者下一個系列【
必勝二階面試】裡面的技巧。
九、不要奢望一次完成
筆者也當過學生,申請過校系,而且不只一間。校系之間的性質也落差有點大。所以筆者也承認,筆者當年也很希望一次到位,最好一次寫好備審資料。如果一份備審資料,可以改幾個字就拿去申請好幾個校系就太棒了。
惡果來得快又迅速,只上一間,幾經思量之後,我放棄了錄取的校系考了指考,那時距離指考日期只有三十天。(眨眼)所以上一段我才說,很刺激,而且不是好的那種刺激。
於是第二年,我在協助直屬班學弟們進行個人申請入學的時候,就特別留意了這個教訓。我看見其中一個學弟成績很好,而且申請了五個同校且性質類似的校系時,我就有問過他打算怎麼寫備審。
他說:「用自己最想上的校系作為目標寫一份,然後根據這一份改出其他四份來。」我立刻就跟他說我的慘痛經驗。他是個聰明人,一點就通,痛下苦工將五個科系的細部狀況都透過我、我的同學或其他學長們弄清楚之後,認真弄了五份備審資料,將自己的幹部經歷、學思歷程、申請動機、讀書計畫等等,都做了許多調整,不勝其煩地改了又改、改了又改,優先改最想上榜的科系改到好,再改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最後他憑著自己的努力,那年台大管院四個系與台大經濟系的正取名單都有他。
成功固然不可複製,但筆者舉這個例子是希望告訴讀者們,尤其是考生,修改你的備審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合理的事情。今日的制度不太可能再出現一個這樣的例子,面試幾乎都撞期了,但這樣就更有利於考生們集中心力於修改你手上的備審資料。
它應該要是獨一無二的、它應該要是總結你高中幾年生涯中與申請校系最相關經歷的彙整、它更應該是從格式、美感、行文邏輯到每個用字都修改到你滿意為止的巔峰之作。如果你有兩個以上的申請校系要製作備審,確實可以諒解無法全力只衝鋒於一份備審之上;如果你只有一個校系要準備,那麼你的備審應該要是你按下「送出」時的最佳作品。
十、不要貪,該刪就刪
最後,不要貪。
就像是第一誡就有兩個校系各自規範了自選項目的頁數上限,而教育部通用規範也有限制字數上限一樣。系統提供備審資料分項上傳是教育部的善意,但不是製作備審資料的最佳方法。
製作備審資料的最佳作法是將整份備審資料從A到T項,只要申請校系有提及的,都重新挑出來彙整一遍,調整格式、字體,確定符合規範的前提下進行能力內的、適當的美編與排版,確保每個段落、章節都有存在的價值,且不會自相矛盾後,再度檢查是否合乎教育部與校系的規範,反覆修正內容到滿意後,匯出成PDF檔後上傳。
(當然,校系若規定不可者,例外。)
這個過程中,一定會有詢問意見、修改的步驟,而刪去原先對考生來說很重要的篇章也是有可能發生的。
例如:經營社團遇到危機,與摯友關係鬧僵,但後來為了把事情做好還是結束冷戰,重新恢復對話,並且讓兩人關係更上一層樓。
這段內容如果作為社團幹部經歷,裡面具有危機、衝突與化解,展現了考生的個人特質與危機解決能力,理論上是很好的內容和經歷。但這段經歷會比較用來申請適合什麼樣的校系呢?
對於社會、社工、心理諮商相關校系,這是一段很不錯的克服自己、重啟對話經驗;但如果吹毛求疵一些,在商管校系的申請上,這段經驗除了展示出考生願意率先對話、釋出善意,應該具有危機處理的能力以外,看不出來危機化解之後社團營運模式是否有改變?導致社團經營困難的危機有沒有解決?有沒有數據或其他評估方式足以證明這次釋出善意除了鞏固關係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效益?
這段社團幹部經驗很感人。但感人跟商管校系在找尋的人才不相關:商管校系可能更情願找一位既感人又對管理、領導力有概念的學生,其次是找不知道感不感人但對管理、領導力有概念的學生。那麼,如果有更好的經驗,或有把這段故事說得更好的方法,而考生又在申請商管校系時,請刪掉這段對考生本人很珍貴、很感人的經歷,試著放更適合的經歷。
因為,今天寫這份備審的目的在於上榜,不在於自說自話。
倘若如果考生堅持要保留這段重要經歷於備審,也希望靠它拿到高分,不如一開始就去找一個會把這段經歷用類似的方式解讀且給予高分的校系。這點,在第三誡筆者就說過了,考生可能來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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