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2/2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ME TOO 我說了我很好我沒錯

  女性的勇敢是被鼓勵出來的,後來大學專業學了諮商療癒,經過好幾次個別諮商才慢慢想起來了自己小時候曾經遇過的性騷擾事情,而且不止一個一次,層面廣泛到有小學老師、鄰居與長輩朋友……。
  成年之前記憶會隱藏起來,也許是身體內防衛機制讓部分記憶遺忘,想起來多年之後是覺得事情過去了提也沒有用,但這陣子有很多人說了,雖然那些想說的有一部分是因為政治因素,但是那些人至少都說了,我是覺得忽然心情有點什麼事情想要萌芽出來想說一些事情,然後就忽然腦袋一熱就寫了。
  幸好我也沒有留在過去,只是說完後心情好了許多。
  認真的說那些過程記憶之中有很多斷層,但是那幾個人臉長這麼樣,住在哪裡,我都知道,所以小時候的那些,影響我現在有很大段時間是:
  害怕他人觸碰;害怕黑暗,我一定要開燈睡覺;害怕他人大聲說話,用語氣壓迫與欺負;害怕權威性情緒勒索不斷騷擾你,起源通通出現在小時候那些我以為的「親近」是人際必須關係。
  很噁心,但是當時候那些懂得那是什麼的大人,就這麼侵入我的界線之內。
  經過18年的時間助人工作經歷,我遇到過多少稀奇古怪的人類故事,在諮商別人也理解釐清了當年自己罪責於自己,這是錯誤的一種歸因,而我也如此地跟我經手服務過的人訴說。
  跌跌撞撞之間渴望愛卻不懂愛人,我許多的害怕是來自於莫名錯誤的社會眼光中曲解,認為受害者應該閉嘴,因為會承受「不被選擇」的輿論壓力:
  如第一個就是處女情結部分,即便你是受害者,但是在社會歸因的部分(尤其我當時社會環境多是教會),保守的華人社會與教會長輩說說歸說包容,但是絕對不會將自己小孩介紹給你,所以我害怕沒有婚姻。
  第二就是我那時候因為這些創傷引發的強迫症,與根本難以啟齒的恐慌症同如上的恐懼,害怕如同精神病一樣,會被標籤化。
  我可以我從這些來到我面前諮詢的人身上,去引發他們是可以擁有追求幸福的力量,同時撫慰了我自己,因為我也走了非常久的時間,對自己持續不段的暢權與建立自愛自信。
 現實之中我已經無法對那些加害者做甚麼,我也不記得他們的名字,也許這就是為什麼私下的我熱愛寫刑偵小說,因為可以完全合法的在故事中一次又一次殺死他們,這樣超級爽快的。
  年代久遠沒有證據,我自己都不知道過往歲月中這些混亂的訊息,有多少正確性的記憶,即使那些人的臉長相與姓是甚麼我都是知道,但國小老師一個應該掛了吧!另一些也都搬走了,所以想做甚麼也根本無法做什麼。
  罷了,現在的我很好,就當成被汽車撞到對方肇事逃跑,而我發生意外事故一樣,傷好了那就過了。況且我現在的外貌也是在與自己的幸福(減重)奮戰不懈之中。
  無人能及的,當年沒有人意識到我為什麼不喜歡上學,不知道如何跟人互動這樣?當然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說我有狀況。
  但是我現在可以能及,他媽的沒有什麼不可以說的,因為犯錯的人又不是我。我花了許多年時間,才能學會真的好好愛自己,所以現在我特別愛我自己。
  在我不懂愛情是什麼的年紀,那些男人男孩接近時給我的是侵犯;在我渴望愛情時,所有男人給我的是拒絕,所以我寫書看書追星……是因為我需要有「看到愛情存在」的希望往前活下去。
  我對於愛情的詮釋,一直是矛盾與扭曲的,所以為什麼我後來選擇追星或是BL,因為現實當中的男人,沒有人認認真真的擁抱過我,甚至在我身上花時間相處(呵呵)。再次感謝譚沛泉老師與越內牧師,讓我知道我值得被愛被擁抱,無須理由,不需要代價。
  不過我的這些在舞台上、在電視裡與小說內的本命男人們,與他們這樣的距離是耀眼與安全的.所以我可以愛也是一種幸福。
  當然近距離的陪伴我有家人與朋友,每個人一點點也累積成我想像中的愛情了吧?
我,我媽,我妹

所以哭完候我就謝幕,我演完我小時候那場已經找不到兇手的刑案。
  那些人應該去死,但我不想為該死的人浪費時間怨恨,過去的時間追不回來,我就好好的去過我現在的人生。
  我現在是可以重新撰寫新人生故事的人。
  我,很好,
  我,沒錯! 
  我愛我
  我值得去愛,被愛或不愛都是自由

寫完的一些想法

  寫完了超爽快,帶著「我沒有錯為什麼不敢說?」的想法就說了。
  希望有一天這些受害的「孩子們」,無論是男或女或小或成年,說這些事情像是說自己淂癌症或車禍一樣平常自然,不會歸罪於自己,也沒有人會去評價這些受害者應不應該說這些,這是我寫這篇最大的原因。
  上面說到我寫了刑偵案件,還真的寫了很多,有機會我來寫寫這個沉重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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