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性騷擾事件如野火蔓延,有讀者問:「如果加害者不承認,加上沒有證據,若等風波過且事隔多年,就可以『船過水無痕』了嗎?」
我的回答是,以「佛法」來說,「人儘管可以自欺、欺人,但無法欺心」。
人可以自欺,例如,自己打人不承認,聲稱「我沒錯」;也能欺人,像自己知道對方沒有證據,因此否認到底,甚至控告受害者。
但「十法界」以「因果業力」運作,即使人們看不見「業力」,自欺欺人和欺心之法,依舊不可行。
為什麼?
因為最終「心」會知曉一切,任何「靈魂」都無法「欺心」。。
實相是,「心」分為二種。
第一種是「自己的心」。
當你做任何事,有了任何起心動念,第一瞬間你的「阿賴耶識」就已經「紀錄」了一切。
第二種是眾生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