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所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這種暴力可以表現為身體虐待、言詞虐待、心理虐待以及性虐待等不同形式。
包括各種暴力行為,例如鞭、毆、捶、踢、踹、推、拉、甩、扯、摑、抓、咬、扭肢體、揪髮扼喉等,甚至可能使用刀械或槍枝等器械攻擊受虐者。
以言語、語調施以迫害、恐嚇,企圖控制受虐者,包括謾罵、吼叫、侮辱、嘲弄、諷刺、恫嚇、威脅等行為。
以竊聽、跟蹤、監視、羞辱、不實指控、試圖操控受虐者等行為,導致受虐者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
未提供或嚴格限制合理日常生活費用、胡亂揮霍家庭財產或賭博欠下債務、惡意破壞家庭財產、過度把持家庭財產、限制或妨礙家庭成員工作等。
強迫受虐者進行性行為或強迫性幻想,或者強迫受虐者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以及逼迫觀看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情緒不穩定,一旦情緒失控就可能釀成暴力行為。
試圖控制家庭成員的一切,不願接受批評或違背他們的意願。當受害者試圖改變這種狀況時,加害者可能使用暴力來恐嚇和限制對方的行動自由。
具有極強的佔有慾,希望完全掌控家庭成員的生活和行為。可能會不容對方違背他們的要求,一旦感受到對方背叛,就可能產生暴力行為。
經常懷疑和不信任家人,容易將負面情緒發洩在家人身上。這種多疑的性格可能導致加害者對家庭成員施以暴力行為。
追求面子,一旦受到挫折或感到丟臉,就可能以兇狠的方式對待家庭成員,甚至施以肢體暴力。
患有精神疾病或性格扭曲,對他人的痛苦感到滿足,喜歡傷害身邊的人,尤其是弱勢成員,以滿足自己的慾望。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經常會遭受心靈與身體的雙重折磨,受其威脅要做出不利行為,甚至傷害子女,造成他們身心上的恐懼。
有時,施暴者也可能限制受虐者的行動,監控其行蹤,進行經濟壓迫,不給予生活費或限制工作等。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只要彼此的關係是四等親內的血親或姻親都算,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或旁系親屬之間,也包括前配偶或現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還有一項是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也包含在內。
因此,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長輩還是子女,都有可能受到影響。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權益,及早尋求幫助和支援是至關重要的。
若您或身邊的人正處於家暴的陰影中,請勇敢站出來,尋求相關的協助與幫助。立達徵信社將竭盡全力協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