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日期:2023.08.26 作者:FAHAHA|翁順法
我們的大腦極度渴望原因,因此,當你提出一個結論,就要一併給對方理由,這樣才會有說服力。
比如有人告訴你:「你這件衣服不好看。」,你一定會直覺反問:「為什麼?」如果對方說不出來,你有可能會不開心,認為他在質疑你的品味。
這其實很好理解。然而,很多人在提出原因來解釋結論時,常常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有位年輕人問神父「為什麼聖經是對的」,神父慈祥地拍拍他的肩膀,說:「因為聖經是這樣說的。」
疑?你有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是的,當神父用結論(前提)來解釋結論,根本不等於提供理由。
這種情況在職場溝通最常見的話,叫:規定就是規定。
會說出「規定就是規定」,很有可能是表達者不清楚:為什麼會有這個規定?規定背後的考量是什麼?才會用這句話來當擋箭牌。
比如說,我還在醫院工作的時候,常需要幫感染住院的病人吊點滴打抗生素。
不同的抗生素,都有一定的療程天數,但很多病人在打了兩三天的藥之後,身體感覺比較好了,就會急著想出院,問護理師能不能不要繼續用抗生素。
如果護理師說:「不行,因為抗生素就是要打滿療程。」病人就會問:「為什麼?我已經好很多了啊?」
這時,如果護理師說「抗生素就是要打滿療程,因為這是規定」,病人一定會覺得莫名其妙,難以被說服。
「抗生素就是要打滿療程,因為這是規定」這句話,就犯了和上面故事中神父一樣的錯:用結論本身來當作原因,解釋結論。
護理師可以這樣說:「抗生素要打滿療程,否則如果細菌沒有被真正解決,會產生抗藥性,到時候就會更難處理了。」這樣說,才有真正提供解釋結論的理由。
當然,要了解每個規定背後的原因太難,但至少我們要知道「規定就是規定」,這並不是一個好的解釋。
在正式簡報的場合中更是如此,當你提出某個結論,請務必給出能合理解釋的理由。不要說「因為我覺得是這樣…」、「資料就這樣寫…」、「以前都這樣…」,否則,會讓聽眾對你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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