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益考試剩十五天,最近覺得我是不是捲得有點太過火了?又沒有要跳真的外商,應該八百分就夠用了吧...?
現在一定保底有八百的。
無論如何,我現在的目標仍是八百六,捲得像一塊餅。
這就是貪狼仔的特色,因為我們對很多事情都有興趣,但也容易失去興趣,所以很多事情都學一半。
比如最近發文頻率下降,難道真的毫無靈感了嗎?不,應該是別的東西玩太爽,導致近期對寫文章與教書都有點提不起勁。
缺點就在於,你比較難證明你的專業。
以我大學的本科法律為例,這行在國內的天花板特高,有些科系拿到一個台大本科出身就封頂了,而法律領域就普通,以我的體感排序應該是:
有執照 > 英文能力 > 留學經驗 > 研究所學歷 > 好大學學歷 > 野雞大學學歷。
當然更前面還可以說什麼司律雙榜更屌、同時擁有國外的 Bar 更是屌到不行等等的,不過那就被我列在非凡人的境界了,不表。
是以我一個台大法律學士畢業,沒牌英文爛沒讀研究所,在這行大概價值才倒數第二而已吧?
就是這麼內捲的市場。
不要在真正專業的人表現你該領域的專業,通才型的優勢在於:你在該領域會輸給一個專才,但在其他一個或多個領域你贏他,畢竟他就只專研一個。
我的法律實力當然不能說很好,畢業後更是忘光光,我要是去律師事務所或者有一整個法務團隊的大公司,大概就會被釘爆。
而選擇去中型企業當一人法務,缺點在於所有法律事項都得一肩扛起,也沒人可以問;但優點是...啊我講錯了也沒有人會發現,呵呵。
畢竟全公司就只有我懂。
在沒有人懂法律專業而只有我懂的條件下,我就是需求所在;反之,我就爛。
至於訴訟,對簿公堂的時候也是比誰懂更能認事用法,誰更能精準使用法律和判例來讓法官選擇判你勝訴,那麼我是不可能認為我鬥得贏那些大律師的。
因此我拿到的敗訴判決...一個都沒有。
因為我在調解階段就會把事情喬掉,這時雙方不是比法律,而是取得共識,我用的也不是法律能力,而是商業談判的能力,這點我就穩贏一個純法律人。
硬碰硬一定輸,就要靠別的會贏的優勢去輾壓他。
專才雖強但他就只有這個能耐而已。
在八九圈子就講知識,打不贏就嘴爆他。
在知識分子圈就動拳頭,嘴不贏就打爆他。
便是靠自身有優勢的地方來取得整體的優勢。
領域多還算雕蟲小技,能整合運用才是真正超越專才型的優勢。
某次有人問我遺產繼承問題,個案當時準備繼承其母生前買的三十張股票,他不看好,想換現金,然而離遺產過戶登記還有一段時日。
他便覺得這段期間股票不能買賣,跌了就虧了,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合法變現。
我打開遺產法規,前後左右讀呀讀,怎麼看都找不到一個合法的解方,查判決、查行政規則、查主管機關有沒有相關決議之類的,標準的法律研究者的姿態。
在一個反覆找不到方法之際,突然福至心靈,「欸不對阿,你現在去次級市場放空三十張這支股票,等遺產過戶之後再直接對沖掉不就鎖住利潤了?」
他也瞬間發現,欸對欸!?
這不是法律專業人士會給的建議,這是一個有在操盤的人會有的思維,然而後者更快、更有效率又合法地解決了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