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特質,但我覺得在職場上有一個特質是最有競爭力的,就是有一個負責任能把事情完成的態度,而且最好能夠把工作變成自己的事。
可能很多人會想說,錢是老闆在賺,我只要能夠領錢就好了,認真把事情做好,對我也沒什麼好處,每一件事都馬馬虎虎就好。但就我自己工作的經驗來看,這種想法最終吃虧的會是自己,而且是會把人生都浪費掉的那種。
為什麼這樣說呢?老闆通常一開始給的薪水都是一樣的,不太可能還沒有測試你就給很高的薪水,因為這樣風險太大了,所以通常都有一段試用期,這時候就是老闆在偷偷觀察你的時候,但你不會知道。等試用期過後,調薪的幅度可能會超過你的想像,因為這時候會回到你該有的薪水,如果之前的表現低於薪水,想當然就不會通過試用期,因為薪水不太可能再往下砍,只能選擇不錄用。但如果表現超出預期,一定就會幫你加薪,因為老闆也會怕員工跑掉,為了每個月一、兩千塊的薪水,讓一個人才跑掉是一件還蠻不划算的事。
這是以可能加薪的層面來說,如果薪水都是固定的,那我們可以選擇對自己未來有利的工作來做。我認為工作性質對於未來的影響會很大,既然每天都要工作,而且不管這個工作是否對自己有幫助,都是要花那麼多時間,那倒不如做一些會讓自己未來可以有高薪的工作,才能一箭雙鵰。
以我自己的標準,我希望請到能夠自己把工作完成的人,這個工作不用很困難,但是要能夠把他完全收拾掉。通常我看到的人事情都是做一半的,在老闆的眼中,這樣子有做跟沒做一樣,最終都是要老闆出來收拾殘局。只要讓老闆要出來動手,基本上老闆的感覺都是一樣的。
其實有這種能夠把事情處理掉特質的人是很少見的,很多人都是用嘴巴講講,真正做的時候都是虎頭蛇尾。能夠把事情完成其實是一個基礎的能力,一個能夠讓你越來越好的基本功,這很考驗耐心,因為再怎麼有趣的事情都有他討厭的地方,沒有一個工作是可以百分之百讓你覺得有趣的,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的耐心,只要撐過不耐煩的時期,很多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拿我的第一份工作來說,有些事情在做的當下真的是蠻無聊的,像是寫公文這種極其無聊的工作。但是寫了很多篇之後,竟然會感受到一些樂趣存在,因為當別人都不會寫而我很會寫的時候,就可以獲得一些成就感,這也為我之後的工作無形中奠定了基礎。我之前還有為了一個簡報改了20幾版的經驗,雖然當下真的覺得很無言,但是卻能夠磨練自己耐心,而且可以體會到把一件事情做到好是怎麼樣的感覺。在承受這類把事情完成的痛苦之後,發現這是會習慣的,而且會徹底改變自己做事情的標準,也會改變在職場中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