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成已,隨所欲修,若止若觀,於彼屬意無大劬勞,即能成辦,如是觀修,即是成辦無分別定勝方便故。』
當我們想要做一件事的時候,都會心血來潮的想要去做,但是做事之前如果能夠加以停看聽,多多觀察和聽聽多方說法與做法,這就是佛法生活的第一步,避免讓自己踏入錯誤的一步,還有犯下錯誤。
近日又有人分享一篇方格子校園事件證人說詞的文章。整篇文章從家長投訴老師,學校忙碌調查開始,又諸多引用許多美國法院的法官說詞,這些專業法律名詞,專業心理名詞儼然已經成為許多家長心中的護身符,縱然許多校園事件不是老師的錯,已經成為老師的錯。在好友的社交動態下我寫下:「厭惡心證」。
現在就來用我的風格說說:校園風暴學校調查事件,為什麼反而越來越多的老師受害?
不知道大家有看我之前寫的「常識寫作與知識寫作」,好吧,我承認,大多數的人都不會看,因為看不懂。也或者,大家都懂所以不想看。也許有更多人會說什麼常識什麼知識,還需要你來寫嗎?對,就是需要我來寫,我不寫,你以為你的常識是對的,你以為你的知識是有幫助的,這些都是:「厭惡心證」。
在這一篇文章中,寫了很多學校老師被家長投訴的事情,其中作者提到家長投訴老師不需要證據一事,學校就可以成立調查,這調查期間老師的教學情況是不是會受到影響?長時間以來,我們對於家長投訴老師這件事總是圍繞著學生,因為學生就是證人。又學生屬於未成年證人,如何證明?因此也變成家長與老師及校長之間的角力戰。文中作者引出很多法律條文,甚至於醫學上的名詞都出現了。我要說的是:學校是教育場所,教育人才的地方,如今卻變成許多家長的角力戰場,老師何罪?學生無辜?
在我的寫作專題有一個「講不完的教育」主題,一百篇裡有提到教育問題,深刻的我不敢說很深刻,但至少面對教育問題我點出很多疑問,也提出了我的看法,只是不知道是教育學者教育專家,還是有很多人眼盲,心盲就算了,耳盲也一併發生了,也就是充耳不聞,許多教育問題不單單只是學校老師的問題,家長本身也是一個問題,學生在家長與老師之間成了夾心餅乾,學生為了求生存法則,當然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證詞。
當我看到有人傳給我的這一篇教育職場文章時,我很快地寫下:「厭惡心證」。這個厭惡心證不單單只是教育職場,任何一個職場環境都適合這個厭惡心證法則。我們自己也曾在各種不同領域上工作上班的人,試想問大家在一般公司裡有沒有一種情況,當團體裡有人不喜歡某一個人,就會帶領大家一起不喜歡,從工作上,私領域裡對那個人處處刁難,陷害他,不要說你沒有,也許你就是被陷害的那一個,這就是厭惡心證,明明你沒有那麼不喜歡一個人,就因為大家不喜歡或是帶頭的人不喜歡於是心理面跟著不喜歡那個人,為什麼?因為這是職場的厭惡心證生存法則,逼得你做一個惡人。有所謂:『如是成已,隨所欲修,若止若觀,於彼屬意無大劬勞,即能成辦,如是觀修,即是成辦無分別定勝方便故。』
教育不同於一般職場,教育是需要非常有愛心的人士,對教育有崇高理想的人來做,而今,學校教育變成了在職場上不如意的人的避風港,對於教育熱誠完全沒有,一旦有認真教學的老師就變成不合群的老師,對於教學上稍微嚴格一點,自然就成為其他老師的眼中釘,甚至成為家長與學生投訴的對象,一個良善的教育環境,哪裡來的投訴鬥爭老師,家長為孩子好,老師也是為學生好,也就是說家長與老師要互相觀察,互相關照,為自己的孩子為自己的學生長大以後有一番作為,即使不是很大作為,也不至於危害社會,對社會產生不良的影響。
但是,現今家長對於學校老師群無信任之感,這是教育環境所致,老師對家長也無盡責,為什麼?是因為學生嗎?對,就是學生,最大問題就是學生本身的問題。學生本來就是未成年,本身性格發展未完全,所以需要在學校受教育,讓其人格發展齊全,不過外在因素增加不少早熟的學生,讓老師很難轉其觀念正確,行為正常。家長是最大主因。
當我們遇到問題時,不要堅持自己的觀點,要多觀察,多修行,看看別人的行為做法在定論,若是憑一主觀又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投訴,舉證他人,是不是又陷入另一個問題存在。走上法律,調查事件,對他人身心儼然成為另一個傷害,換個角度,當你被人投訴時,是否也極力辯解呢?
你被投訴時可以為自己辯解,同樣地他人也可以為自己辯解,你說他人辯解是強詞,他也可以說你辯解是無賴,這樣的一來一往教育有比較好嗎?
※菩提道次第廣論─ 謝立婷引善循環─此篇 全文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