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如 法律史111-2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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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答題(40%):請由以下題目中任選四題回答,超出者以前四題計分。

(一)法庭作為歷史論辯場域的情况之一是原意主義的運用。請說明「原意

主義」的意義與相關爭辦。(10%)

(二)簡述「諸子繼承」制度在清帝國與日本帝國統治下台灣的意義。(10%)

(三)簡述從一田兩主到單一所有權的地法律關係演變。(10%)

(四)簡述違警罰法的外表管制與當代管制外表法律的差異。(10%)

(五)比較治警/台灣議會事件與美麗島事件審判。(10%)

(六)從歷史縱向與在地-全球互動兩方面簡述廢死倡議的歷史(10%)

 

二、申論題(60%):請由下題目中任選兩題作答,超出者以前兩題計分。

 

(一)在日本殖民主義下的台灣,漢族與原住民族所遭受的法律不平等待遇有類

似之處,也有不同之點。請就憲法、民法、刑法、教育法四個法領域,選擇三個領域說明其法律不平等待遇的類似與差異,並討論此歷史不平等的當代意義(30%)

 

(二)轉型正義的議題之一是處理戒嚴時期的人權侵害。請分就「實體法」與「程序法」兩方面具體說明當時人權侵害的樣貌,並評價解嚴後轉型正義處理司法不法的實踐。(30%)

 

(三)家庭的法律安可以被認為是從性別不平等朝向性別平等進、逐漸消除過

壓迫的歷史(命題A),也可以被認為是邁向平等與壓迫轉型並進、某些過去的性別壓迫透過轉化而於當代延續的歷史(命題B)。請分別就「婚姻」與「親子關係」兩個面向,分別闡述可支命題A和命B的例子,並討論你對命題A與命題B的看法。(30%)

註:請可能蓋清帝國、日本殖民帝國、戰後等不同歷史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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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申論題(70分) A男與B女為夫妻,育有五子女,分別是:C(男)、D(男)、E(女)、F(女)、G(女)。D具有中度智能障礙,1997年通過婚姻媒合服務,與印尼籍H(女)結婚,生I(女)。其後,H女無故離家,超過兩年音訊全無·。2001年D與H離婚,2002年D又與中國籍J(女)結婚,2004
甲是某市之地方市議員,其選區之選民乙在山區經營酒吧,而該酒吧使用之土地已經竊占國有地,該地居民實在看不下去,因此向建築管理工程處(建管處)檢舉,建管處中主管違建的違建處理科科長丁,因此派其科員戊前往當地視察。 乙聽說丙去檢舉,連忙聯絡甲議員,並以100萬為對價,請甲議員出面協調,甲同意後,乙立即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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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答題請以30至50個回答問題 (一)簡要評論下四段敘述。如該敘有錯(部分或全部錯誤),請指出錯誤之由;如無誤(部分或全部無誤),則請闡述正確敘述的意義。(請註明題號,毋需抄題) 「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是一種違反明確性原則的法律概念。從法文義、立法目整體關聯觀之,這種概念的意義不易理解,而且人
甲男、乙女原為大學班上同學,某日一同處理班级期末同樂會,甲開車載乙前往大賣場採購,甲趁乙持班費購買飲料結帳時,從乙放在購物中上的錢包中,出於盜用其內餘額再返還您遊卡的意思,未經乙同意取走乙所有的您遊卡,甲並立即持悠遊卡至結帳櫃前方的販賣機上,刷悠遊卡而購買取得飲料一瓶。此時結完帳的乙發現甲竟持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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