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活算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人就是這樣,清閒的時候總想找事情折騰,折騰起來又懷念起當初清閒的時光。
不對,我以前哪裡清閒了?
這個月換了工作,也搬了家,等於從早到晚整個生活、整個作息,都不一樣了。
跳到了大公司,其實不魔幻,魔幻的是前公司。
前公司魔幻到顛覆了我對法務工作的想像, 三年後也習慣了,又覺得這是法務工作的常態;新公司則是幾乎跟我大學時期對法務的想像一模一樣,明明這才是正常的,結果我又被魔幻到。
這三年來到底都經歷些什麼了?
結果在這裡我發現,必要的關鍵能力缺少了一些,而我在前公司的優勢,新公司用不上。
前公司我用得上而且我擅長的,比如談判、比如訴訟、比如扁客戶,但正常公司的法務用不到這些,通常分別是業務、外部律師、某某老闆的某某黑道表弟在做這些事。
這些能力,封存。
現公司也就是正常公司法務會做的事情,或許也是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審合約。
當然前公司我也常在審合約,但相對比例就不高,而且審得好不好也沒人在鳥,反正到最後還不是用拳頭說話。
於是,在真的專精審合約的前輩們面前,我還真的審得不怎麼樣;尤其科技業大家的英文都很好,有些甚至幾乎母語人士的等級,能抓出對方合約文法上的錯誤,我哦,看得懂意思就不錯了。
形象整個從一個什麼事都能坦、幫大家救火的法務經理,變成一個年紀最輕、經驗最少、交出去的文件可能會被前輩糾正的小老弟。
有點小小的無奈與迷惘。
因為我們只喜歡訓練精英,絕不接受垃圾。
不是...不要誤會,我不是針對你。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我的標題並不是世人常說的「運氣也是能力的一種」,而是反過來。
從書中讀到,其實每個人都應該會是某件事情的天才,畢竟按照基因的多樣性,你要完全一無是處是很困難的。
但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一無是處」的人。
畢竟,你這一輩子不一定會發現你有某方面的天賦;同時你發現之後,也不一定能確保你這個天賦是社會上所需要的。
而你的天賦怎麼決定呢?靠你基因的隨機抽樣,是運氣。
能不能真的被你開發出來呢?是運氣。
開發後是不是剛好又是社會所需呢?是運氣。
好吧,這篇很左,左到不像我會寫的文;右派仔會說他們的成功當然是靠自己的努力,不成功當然就是你的不努力。
我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一些比我更強的人,更有發現法律風險的細心程度的人,以及語言天份更好的人,算是改變了我一開始對世界的認知了。
還是回歸我的右派本色,雖然我現在是裡面最弱的,也知道有些事情真的跟天生能力有關,難道就不努力了?
不,還是該努力,就像前面文章說我重訓的效果隨著年紀的增長越來越差,但有練總比放任歲月把我變成中年肥宅好得多。
所以儘量在痛苦的環境中繼續增長直到把這裡拓展成我新的舒適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