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從《德行墮落與不平等的起源》談如何在階級的不平等中找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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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收納了盧梭參加第戎學院論文獎獲獎的兩篇論文─〈論科學與藝術〉以及〈論人類不平等起源與基礎〉。第一篇論文中盧梭以「批判社會」的方式,提出科學與藝術等文明的發展,破壞了自然法,導致了人類的不平等。第二篇論文則以「歷史溯源」的方式,假設推理出歷史的「惡」建立在自然的「善」之上,提出對當時政治制度與文明的否定。盧梭以此兩篇論文試圖建立一個歷史規則─文明越發達,道德越敗壞;德行的維持比文明(或知識)的發展重要。但是,為什麼德行比較重要呢?知識的發展難道不可能改變德行嗎?如果人類無法回到原初的自然社會,那麼哪種政治制度能夠兼具文明的發展與德行的發揚呢?


    盧梭以小國寡民與共和民主為榮,然小國寡民並非盧梭所獨創,老子在道德經中便曾提及:「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盧梭與老子皆提倡一種回歸自然,以自然法則、人的自然天性為道德判準、自給自足的理想社會。但是這恰與當前的世界發展;全球化、人口成長、資源流動、經濟發展等有所衝突。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 (Yuval Noah Harari)在《人類大歷史》中提出人類所創造的三大想像分別是:金錢、帝國與宗教。因為「想像」,才讓人類從採集、農耕、工業、資本與全球化社會得以可能。小國寡民的社會似乎能夠在沒有金錢、帝國與宗教的想像之下,依然得以維持。我想小國寡民之所以理想的原因在於,此政治制度,讓人民相對的有尊嚴地生活、能力能夠充分地發展,進而擁有踏實的人生。但是,在全球化之下,怎麼樣的政治制度能夠符合小國寡民的理想呢?


    盧梭理想的政治制度,是沒有法律的;因為法律是有權力者假平等之名行自私自利之時的一種社會契約。並且反對全民普遍地獲得知識;因為知識皆生成於人的傲慢,導致了人類的不平等。以小國寡民的社會而言,的確能夠達到沒有法律只靠德行來維繫社會、不追求知識而以追求德行情感作為一種交流、維繫他人與自然關係的方法。但是,小國寡民真的解決了不平等嗎?


    何謂平等呢?評斷平等與否的判斷標準假設是「正義」,那麼,何謂正義的平等呢?在柏拉圖《理想國》何謂「善」的討論中,柏拉圖認為社會是以三種階級所組成;分別是生產(農工商)階級、衛士階級(軍公教)以及領導階級(哲學王、政府),其相對應的倫理為;節制、勇敢、智慧;生產階級藉由節制來控制慾望、衛士階級藉由勇敢來實踐自我意志、領導階級藉由智慧來行使理性。而倫理的分享、實踐,便是藉由正義達到善的可能。不只西方,孔子在《論語》中也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個人都透過正定名分,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知道應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行事守規矩,社會就有序,天下也就太平了。所以正義的前提是─「符合倫理」,而倫理的判準依不同階級在社會上的位置而有所不同。我們如何知道自我所在的階級為何呢?並藉由知道自我階級而得以充分發揮自我的能力,進而追求踏實的人生。


    對於當今社會所追求的男女平等、性別平等、勞資平等、人權等轉型正義的議題,似乎認為正義就是一切以平等為基礎。但此所訴求的平等卻完全沒有考慮到平等意義背後的倫理。法律、制度上的平等不是真平等的原因在於,制度上一但平等,表示全民,不管任何階級皆須在同一個框架、價值下遵守。我們常說情、理、法,如果不訴諸情感、倫理,而直接訴諸法律,那麼其所制定出來的法律,必定只符合特定階級的倫理,這將使得倫理趨向單一化與破碎化。以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議題為例,同志若只是追求制度上的平等,而沒有建立新的倫理關係、新的家庭關係,這裡的倫理關係包含與社會其他關係之間的關係,例如:同志、支持同志與反同志者之間的關係、同志家庭領養的子女與夫妻家庭之間子女的關係等,當情理社會皆可接受、合適時,立法的保障不過是保障體制中弱勢的關係而已。


    盧梭認為法的概念乃是自然加於自身的法則,而不是自然所規範的法則。古羅馬的法指得是自然在所有動物中,為他們的共同保存而建立普遍關係。現代則是針對道德存有者,也就是聰明與自由,以及與其他道德存在者的關係。法律應該讓社會擁有最多倫理可能的存在與保障,因為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判準,政府還是應該有一套相對客觀、普遍的倫理作為判準依據,一方面避免倫理氾濫,二方面讓多元的倫理能夠獲得保障。


    盧梭認為社會中最顯著的四種差異分別為1.財富2.貴族或階級3.權勢4.個人才能。差異並不表示不平等,以階級的角度而言,個人才能是打破階級、決定自我階級的所在。當前社會的問題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相對剝奪感越來越深、社會越來越對立,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理想國》中階級的不平等呢?盧梭認為人類的歷史是一部「破壞自足的歷史」,並認為人類在理性發展前情感中飽含兩項自然天性「自保之愛」與「憐憫」。平等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利用、重拾自然的天性,獲得內心的自由與平等,進而擁有踏實的人生。


    政治制度如何能夠兼具文明的發展與德行的發揚呢?政府的本質是,能夠使得人民有德行、有知識、有智慧,讓人民能夠自由平等的在其階級有尊嚴、踏實的生活。所以理想的政治制度不會是民主制度,而是菁英政治,有領導能力的人做領導者,並依循領導階層的倫理。制度作為一種管理社會的手段,理想上最好的管理是沒有管理,也就是人人在倫理的本分內行事,不逾矩。其靠的便是教育。


    教育,是使人成為良善的人,而不是教育人成為有學識的人;良善的人,便是發揮人類天性的人。德行之所以較知識來得重要的原因在於,知識(科學)的理性是有標準答案的,情感的經驗知識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且人類是有情緒的、社會是有情緒的,政府不能單以理性作為維繫關係的準則。隨著科技的進步,假若以科學做為知識、資源分配、能力的依據,將使得人類的情感能力、德行造成墮落。科學理性取代人類的自然天性,社會倫理將趨近單一化、淺碟化,導致政府以平等作為迫害階級的手段。因為科技是以理性的實驗、數學法則作為依據,而倫理則是以經驗作為判斷依據。另外,在資訊公開透明化的平等訴求中,個人的隱私權將受到限縮,使得個人的德行與團體的倫理受到公眾單一價值的道德判準而扭曲。


    人生的意義與價值,並不因著階級而有所不平等,而是取決於人的倫理與天性是否得到發揮。找到自我階級的方法,我認為能夠從己身的有所接觸的人觀察起,試著觀察他人的階級,進而定位自我的階級,而得以遵循、發揚自我階級的倫理,並以此獲得真正的自由與平等。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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