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朋友間的借貸問題時,瞭解法律對於借貸的定議和判斷依據是非常重要的。
法院對消費借貸的認定
- 消費借貸定義:依民法規定將個人間的金錢借貸行為定性為消費借貸。
- 法院判斷的關鍵:法院在判斷是否成立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主要考量兩點:一是借貸雙方是否有借貸之意思合致;第二是否有金錢的實際交付。
常見的借貸困境
- 口頭約定的問題:在朋友間的借貸,往往因為信任或是尷尬,忽略了書面借據的重要性,而是選擇口頭約定,甚至是直接匯款或現金交付。
- 訴訟證明的困難:當對方未按約定還款時,缺少書面借據將大大增加法律訴訟的難度,即使試圖用LINE對話證明欠款行為,其證據效力也需取決於對話內容的具體性。
解決方案與預防措施
- 重視書面借據:為避免上述困境,當決定向朋友借款時,應該堅持書寫借據,明確記載借款金額、還款日期和利息等條款。
- 正確心態:如果不願意或無法要求書面借據,應該調整心態,將借出的款項視為無需返還的贈與,以避免日後的糾紛和不快。
Q&A
Q1: 在朋友間的借貸中,為什麼書面借據如此重要?
A1: 書面借據對於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非常關鍵,尤其是在法律訴訟中。它能夠明確證明雙方有借貸的意思合致。
Q2: 如果沒有書面借據,還有其他方式證明借貸關係嗎?
A2: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有書面的借據,可以用證人或是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作為證據的一部分。不過證人記憶不可靠,通訊軟體的對話能否談到重點,這些都要個案判斷,都存有敗訴的風險。
Q3: 借款給朋友前,有哪些預防措施可以避免未來的糾紛?
A3: 借款給朋友前,應該撰寫書面借據,清晰記錄借款金額、還款日期和利息等細節。此外,正確的心態也很重要,如果不願意或無法要求書面借據,應調整心態,將其視為贈與,以免金錢問題影響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