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討厭的勇氣,是以生命的歷程去實現的;來自你個體的完整發展及自我實現。當你未能確實的體認到自己的能力、力量和潛質獨特之處,持續性的折損自己、質疑自己,你如何能真正安然是自己,擁有被討厭的勇氣與自信呢?我們勢必會落入於在乎他人的評價、放大他人眼光,以他人的位置,作為看待自己有何價值的依據。並滿滿的吸進他人的惡意眼光和不友善態度,認定這些都是自己活該應得的,因為自己就是那樣一無是處,受人厭惡與排斥。
但其實這些是你內心不安全感所激發的激烈情緒,為的是要再強化不安全感,以便能反覆驗證他人的危險及可怕,還有自己的渺小與弱勢。
以客觀來說,「被討厭」不會要了你的命,但是在你心理上,主觀的不安全感及受威脅的情緒激發下,你確實會感覺受到極度打擊與刺激,身體受到強烈壓力,緊迫到感覺快要窒息。
但我們可以再深入思考多些。理性上或許你可以明辨,被討厭是一種社會與人際關係現象,就如我們也會有不喜歡的人,與討厭的人士,但我們只是存在情緒上的不喜歡與討厭,行為上不會去做犯法與造成生命危害的事,否則那會構成社會爭議與訴訟。實際上,討厭的情緒是個人感受,並不是客觀事實。例如有人不喜歡吃奶油蛋糕或草莓,那只是此人產生不喜歡的感受與排斥的情緒,但不表示奶油蛋糕與草莓「絕對很難吃、很令人厭惡」而該被全面消滅。
但在不安全感的人心中,感受等於事實,感受到的事就如真理般的存在。就像一個人「覺得自己很倒楣,所有糟糕的事都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樣的陳述所說的感覺,會被這個人視為真實與真理,是不需要驗證與客觀統計的。這種猶如信仰一般的認知信念,對心理不安全感的人來說,是不容駁斥,也是深信不疑的「感覺」。這也就造成心理的不安全感很難被重新評估與重新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