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2|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論孤獨

    孤獨的人,難道是一開始就孤獨的麼?顯然不是。

     

    喜歡獨處,和孤獨的人又有不同。喜歡自己一個,當然沒有問題——因為獨處解決不來的,他們懂得尋找別人幫助,能適時調節就可以。然而,孤獨的人是「執迷」於獨處,幾乎不和人溝通,這是獨處和孤獨的不同。

     

    有些人天生文靜,沒有問題。文靜,不代表沒有朋友,世上不知有多少文人雅士很文靜,但又經常來往。但文靜到過火了,幾乎「不近人煙」,事事都埋在心裡,就是問題。

     

    世衛說,孤獨是「健康威脅」,「致死效果如同每日吸食十五支香煙」。這樣一來,孤獨和任何「都市病症」都能相提並論。可是,病症總有病原體、徵兆,再到發病的週期。孤獨的週期又將如何?依我所見,應當如下:

     

    第一步,自命孤獨。這個時期的病人並不全然孤獨,反而可能有人陪伴。然而,他們因為種種原因,完全無法感受別人的憐愛,結果有朋友等於沒有,精神上處於孤獨狀態。

     

    例如,A君身邊滿是朋友,然而朋友在旁,他卻常說:「我很孤獨。」朋友都不理解他的說話,因為明明A君已有許多朋友了。

     

    這個情況的病原體,多數是因為A君的性格問題——比如說,A君不喜歡敞開心扉,不願相信朋友,不把心底話告訴別人,因此無人明白其心意,自然是「精神上」的孤獨。

     

    自身的性格問題,未必是內在因素,可能受外在事件影響:家庭背景、本身社區,都影響其性格。對我而言,性格問題是表象,真正的元兇可能另有其人——但受苦的卻是病人。

     

    可能有人說,有些人生來就很少朋友——可是,真的是「生來」就如此麼?還是,他們以前有不好的經歷,讓他們抗拒社交場合,情願孑然一身,放棄人際關係?這種「自暴自棄」,就是孤獨週期的第二步。

     

    第二步,自認孤獨。病原體可以有許多種,但最終的結果,不過就是讓病人相信一件事——「我不適合社交」。

     

    精神狀態的孤獨,讓病人認為有朋友等於沒有,那就不如不見——他們會更傾向自己「解決」自己的心事。又以A君為例:他常自詡孤獨,到了無人肯聽的地步,朋友開始遠離。

     

    於是,以下的惡性循環就會出現——A君的朋友出外遊玩,沒有邀請A君;A君慨嘆自己沒有知己,因而也遠離這班朋友;漸漸地,A君不再和這班朋友作伴;然後,A君的朋友再次出外遊玩,也沒有邀請A君……

     

    惡性循環多重複幾遍,A君就會徹底同意一點——「我真的和別人合不來」。「孤獨病」的人,許多都不知道病原體就在自己身上,結果越發自暴自棄,更將自己置於人際網絡之外。

     

    第三步,孤獨。如此邏輯有如「吸引力法則」:一個人太相信一件事,他就會變成那件事。

     

    孤獨病的病人,本身的性格未必真的那麼孤獨。然而,經歷這個週期後,病人就會陷入真正的孤獨。一開頭,他們會覺得「孤獨」是件美事,自己一人非常好,不必顧慮。

     

    然而,孤獨到某個位置,他們會發現好像需要別人陪伴,這等同於泥沼中的掙扎——到了此地步,A君就算想逃出生天,往往會重蹈惡性循環,然後泥足深陷,愈加難救。

     

    如此就是真正的孤獨。病人想逃,但逃不出;最後束手無策,向邪惡的現實妥協,看似放任自己孤獨,其實是無奈之舉。

     

    誠然,人必須學會獨處。但獨處之外,更重要是平衡獨處和群居:群居容易快樂,但未必理智;獨處或許理智,但不盡快活。若然二者平衡,A君自然打從心底裡舒暢——自然就不是病了。

     

    獨處和孤獨,確實是一線之差。那條線,就取決於好不好受。好受的是獨處,不必掙扎,那叫逍遙自在;不好受的是孤獨,掙扎也沒有用,那叫苦不堪言。

     

    你以為我歧視孤獨病人麼?不,我告訴你,那個A君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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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左手寫出來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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