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意義的來源。

所有事物是否都需要賦與「意義」?
無目的與無意義是否等同「無用」?
如果是哪麼該由誰來賦與「意義」決定「意義」?
From 思想 鬥陣俱樂部 FB

Q1: 所有事物是否都需要賦與「意義」?

「存在即合理」,存在為什麼會符合道理? 才知道,所以事物都已經被賦予意義,有生命,才能認識意義。 若要再疊加意義,或使原本的意義返璞歸真,使其有全新的樣貌,那麼就是一種賦予,而賦予並不是創造,而是天賦自然形成的給予。 

因此可以回到「事物都已經被賦予意義」這句話,就知道事物存在即合理有意義,是否需要再賦予意義,端看自己想怎麼樣給予。


Q2: 無目的與無意義是否等同「無用」?

「上帝造人有目的嗎?」、「世上是否存在造物主?」,從這兩個問題著手,便可以發現,無論是否有上帝,或上帝造人是否有目的,我們都有用。 

那為什麼有「無用之用」的方法論?

因為人類的建設在地球的循環裡,就像空氣污染會在水循環裡導致酸雨的出現。 於是反過來想也是,若我們時時想著周全周到的工作生活,就會減少污染,而這樣子將心比心看似沒用的想法,卻在循環裡帶來極大的用處,這就是「無用之用」。 也是「無用之用跟「意義」的類似之處。


Q3: 如果是哪麼該由誰來賦與「意義」決定「意義」?

意義的賦予再決定,就類似我在Q2為「無用之用」解說的舉例。 存在大於本質,是因為本質疊加上意義後,就會更有存在感。 於是當生命經由付出給予而活在當下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受到存在感,而去思考各種意義,產生正面的循環。 所以存在自然已被賦予意義,而生命付出給予的結果,會決定意義。 藉由主動付出來產生的意義總是會打動人心,所以我們才嚮往著愛,以及「施比受有福」所帶來的幸福。 從以上這段話,也能發現一樣的邏輯,行動能主動賦予意義的內涵,而行動的結果決定意義的外表。 

至此!意義已有層次與架構,彷彿擁有著跟我們一樣的三維生命,同時也證明我們人類是能持續將對象昇華的高維生物,即便對方只是抽象化的「意義」,也能讓其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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