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1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走向 AFP 之路 #51 <勞基法 - 失能補償 & 死亡補償>

失能補償


治療終止後,審定其身體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

  • 治療終止:繼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的效果,ex: 截肢
  • 經判定治療終止後,即使後續仍有治療、復健行為,勞工不得請求該段期間原領工資補償
  • 計算:平均工資 x N 天
    • N 天參考失能等級表


死亡補償

  • 總計 45 個月
    • 喪葬費:5 個月平均工資
    • 死亡補償:40 個月平均工資
  • 遺屬受領順位
    1. 配偶及子女
    1. 父母
    1. 祖父母
    1. 孫子女
    1. 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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